公务车标准调整对自主品牌影响几何
编者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调一般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至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同时规定,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这是16年来国家首次出台规章调整公务车配备标准。
《办法》出台对公务车采购和自主品牌发展有哪些影响?本期《政府采购信息报》采访了6位有代表性的省区的政府采购部门领导和自主品牌车企领导,让我们听听他们的观点,以供广大读者参考。
吴小明:适应新标准 实现新发展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吴小明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吴小明表示,中办、国办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江苏结合本省实际积极贯彻。一是认真学习,研究新办法涉及政府采购的主要变化;二是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政府采购严格按照《办法》执行,监管部门暂停审批超标公务用车采购计划,各集中采购机构也暂停采购;三是制定预案,将2010年汽车协议供货招标延期。去年底,听说国家及江苏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政策可能有较大调整,为避免新办法出台后产生不衔接等问题,影响采购人及供应商利益,江苏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前考虑,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决定今年公务用车全省联动协议供货暂缓招标,待中央、省里的政策出台后再进行。
吴小明认为,《办法》出台后对汽车厂商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从《办法》中,吴小明看到了国产、自主创新、新能源等几个关键词,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务车采购的政策导向。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部门都要严格贯彻执行《办法》,支持国产汽车、自主品牌汽车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义不容辞。[详细]
段君明:尽快出台公务车目录及实施细则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段君明
段君明认为《办法》的出台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引领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风向标,具有巨大的导向意义。政府采购作为政府实现宏观调控职能的重要工具,应在贯彻《办法》、支持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发展方面承担重要使命。
段君明希望,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和具体实施意见,以便各地执行。[详细]
吴兰香:新疆提出越野车配备标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 吴兰香
据了解,新疆历届党委和政府都很重视公务用车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地方相关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编制要求配备公务车,截至2010年底,新疆全区党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采购总数是2.4万辆,其中轿车是1.2万辆,越野车是8000辆,面包车是4000辆。近年来,受益国家加大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力度,国家拨付了专项资金用于新疆大批量采购执法用车和医疗卫生车等专业用车。
另外,2010年,中央实施发达省份援疆政策,援疆对口支援单位又增加了较多配车任务。因此,新疆2010年公务车审批数量明显上升,上升了近千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吴兰香介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新疆结合实际情况草拟制定了实施意见,目前该意见正在审批中。[详细]
赵谦:车企找准对策 迅速作出反应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谦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赵谦认为,虽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自主品牌已经获得了一定的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但不能忽视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车企数量众多但是规模有限;核心竞争力薄弱;各地车企存在着利益分割和保护,制约了资源的合理利用;自主品牌产品增长加快,但更多的是低端市场;自主品牌技术性能质量还有一定差距;自主品牌缺乏整体的品牌规划,缺乏清晰的品牌定位和系统的品牌建设;自主品牌人才与资金匮乏,导致自主品牌发展动力明显不足;自主品牌售后服务还比较薄弱滞后。[详细]
李铮:政府支持是矛 苦练内功是盾
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铮
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铮介绍,吉林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控购审批项目从最多的30多项调减到9项,到最后只保留了汽车这一项主要内容,随着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在汽车控购审批的管理上,吉林省由最初省级集中审批管理改革到下放市县分批管理,到2009年,吉林取消了汽车控购的环节,对公务用车的采购程序由过去的审批与采购两个环节,调整到与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相同的管理方式。从公务用车的采购情况看,吉林省公务用车采购数量每年在4000台左右,财政经费支出近10亿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