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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各地公务车采购需求分析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网综合 发布于:2010-09-15 14: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综合

   导语: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是我国比较大的垂直系统之一,也是对公务车需求比较庞大和复杂的政府部门,尤其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国税系统部门也因各地的经济水平、法律法规、自然环境等因素对公务车有各种不同的需求。供应商要更好地服务全国的国税系统就要先了解各地国税部门对公务车的不同要求。 

垂直系统公务车调查之国家税务局系统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公务车协议供货开标现场。
 
  尽管国税系统各地方部门对公务车需求千差万别,但《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各地国税部门在采购公务车过程中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国税总局”)的公务车定编制度和协议供货制度,个别地方即使有特殊需求,也需要报国税总局审核批复后才能采购。
 
  具体到各地不同需求来说,南方一带的国税部门对日系车比较青睐,西部地区的国税部门则对越野车的需求较大,而总的来说国税部门往往采购的是市场上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主流车型。自主品牌和节能车型在江苏等省份有一定的政策扶持。
 
  据了解,在新一期公务车协议供货结束后,国税总局就以国税函〔2010〕324号文的形式对2010年国税系统公务车协议供货进行了布置,并提出了三个具体要求:一是规定根据60万元、120万元和500万元的不同采购预算采用协议供货范围内直接采购、二次竞价和公开招标等不同采购模式和采购方式;二是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车型和小排量车型;三是要求采购人凡采购轿车、面包车、越野车三类车型的,必须在协议供货中标车型范围内进行采购,除因特殊情况并经国税总局授权外,均不得采购本协议供货范围以外的非中标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近两年国务院要求政府部门节约财政支出,国税总局也严格限制各地国税部门的公务车采购支出,这使近两年各地国税部门公务车采购不多。但有业内人士分析,总体来看,国税系统对公务车需求是刚性的,近两年国税总局通过定编等制度严控各地公务车采购数量,但各地公务车需求积累到一定程度有可能会出现一个集中喷发期,广大汽车供应商可以密切关注各地国税部门公务车需求变化。 
  深圳国税公务车采购

  深圳是广东省重要城市,也是国家计划单列市,在经济等很多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对公务车采购也实行严格的管理,所不同的是深圳国税系统不仅严格执行国税总局的公务车定编制度,还须严格执行广东省的公务车定编制度。

  原来,广东早在1995年就实行了公务车定编管理制度,要求广东全省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购买定编小汽车都必须经上级部门和当地定编办审核,报省级小汽车定编办批准。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负责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肖宏介绍,深圳市国税系统公务车采购实行国税总局和广东省的“双重”定编管理制度,公务车采购须符合这两个制度规定,通常采购的车型大都是2.0L以内,25万元以下的车型,合资品牌较多。汽车供应商需要注意的是,厢式货车、皮卡等车型不属定编车型之列,相关供应商可以重点向国税系统推荐此类车型。

  山西国税公务车采购

  据介绍,山西省国税系统一直严格按照国税总局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的相关要求采购公务车,因为现在协议供货的入围车型比较丰富,可以满足国税系统不同的公务车需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国税总局公务用车协议供货价格优惠高于其他地区公务车协议供货项目。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采购中心的刘主任介绍,在其他一些省份曾出现公务车协议供货采购价格比市场价格高的现象,但山西国税系统极少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将山西国税系统采用的国税总局的协议供货价格“与其他地区公务车协议供货价格对比后,我们发现国税总局协议供货价格更有优势”。

  据了解,山西省国税系统严格执行国税总局公务车定编管理制度,近两年更新采购公务车的数量较少。即使有采购,也都是协议供货名单中的知名品牌车型。

  江苏公务车协议供货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也对公务车采购有着严格的规定,每次国税总局公务车协议供货结束后,都会向各地下发相关文件,指导公务车采购工作。

  江苏省国税局除了严格执行协议供货的范围、执行期限、各入围品牌成交价格、采购程序和合同、违约责任等通常内容外,为了方便采购人联系及更好地节约财政资金还特别规定了一些品牌的厂商联系方式以及有些车型可以进行二次竞价。

  江苏省国税局政府采购相关人士介绍,有国税系统基层部门反映,有些汽车协议供货商在全省范围内分布不均,部分地区的协议供货商数量偏少,因此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无法实现充分竞争、容易形成价格垄断,同时售后服务也难以得到保障。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江苏省国税局会在汇总审核全省需求的基础上,与国税总局及相关中标供应商进行协商,对各地的协议供货商进行适当增补,“但只有获得总局审核批准才可以采购”。  

  江西公务车协议供货

  据介绍,江西省国税系统2007年、2008年、2009年的公务车采购规模分别为160多辆、130多辆和90多辆。价格是在国税总局协议供货基础上进行二次竞价,采购车型主要以北京现代、上海大众、广汽本田等品牌为主,价位集中在13万元左右、18万元左右,排量主要为1.6L,1.8L两种。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财务处的应燕透露,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以上几款车型设计作为公务用车已经深入人心;二是根据江西省《车辆管理办法》的配置标准: 设区市局公务车辆单价控制在18万元(各直属机构13万元)以下,县(区)局机关控制在13万元(各直属机构10万元)以下。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对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务车协议供货提出了三个严格执行、四个不超越。三个严格执行:严格依车辆管理办法执行审批;严格依预算计划执行采购;严格依国税总局规定执行协议供货。四个不超越:一是不超越中标产品的范围进行采购,对不属中标范围的产品不采购;二是不超越中标协议供货商采购,不向非协议供货商采购产品;三是不超越采购权限,严格执行单次采购总额超过120万元的项目由上级采购的规定;四是不超越采购方式,对单次采购总额超过60万元的轿车实行竞价采购。

  应燕认为,汽车供应商要在国税系统有好的业绩就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地与采购方联系,二是提供超值的服务,三是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四是提供符合政府采购的优质产品。

 

西部各省:厂家应完善代理商激励机制
 

  在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西部各省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发展,西部各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也做得越来越好,其中公务车采购更是越来越规范。

  与全国其他省份国税系统的公务车采购一样,西部各省的公务车采购也大都是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公务车协议供货范围内的车型,除非特批才可以采购范围外的车型。

  就具体品牌来说,西部各省的国税部门采购的也大都是市场上比较畅销的主流车型,主要包括上海大众、一汽大众、一汽丰田、广汽本田等品牌。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西部的复杂地理环境和路况决定了这些地区国税系统对越野车的需求比别的地区多。  

  陕西国税公务车采购

  近年来陕西省国税局十分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尤其是在2008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后,该局对工作的时间、内容、范围和工作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国税系统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规范国税系统政府采购活动,对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和不纠正落实行为,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对公务车的采购,陕西省国税局也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公务车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所采购公务车基本都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务车协议供货目录中选择。

  陕西省国税局工作人员张先生介绍,国家税务总局新一期公务车协议供货入围目录及价格已经下发到各地国税系统,不但车型种类增加了越野车和面包车,而且价格优惠幅度也很大,这让下面的具体使用单位有较大的选择空间,因此“大家都很满意”。

  据介绍,近两年正好赶上陕西省国税局公务车换车期,该局很多车辆已经到了报废期,积累了较多的更换公务车的编制。“去年我们换了100多辆车,今年也有100多辆,已经采购完成了。”张先生说。从近几年的公务车采购情况看,该局采购的品牌车型大都是市场畅销车型,主要包括上海大众帕萨特、广汽本田雅阁、广汽丰田凯美瑞等车型。

  甘肃国税公务车采购

  为了做好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甘肃省国税局每年都会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进行系统部署。5月24日,该局刚刚召开了甘肃省国税系统2010年财务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会议除了传达全国国税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和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外,还重点把“着力规范发展,持续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今年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据介绍,甘肃省国税系统大都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协议供货范围内的车型,由于甘肃省隶属西部,具有复杂的地理环境和路况,有时对越野车有较大需求,而新一期的协议供货入围车型增加了越野车和面包车,同时价格优惠幅度也很大,方便了甘肃省国税系统的公务车采购。

  甘肃省国税局工作人员胡乃明介绍,该省国税系统采购的车型严格按照国家及甘肃省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落实执行,每年采购大概在20~30辆左右,采购的大都是1.8L以下车型,价格根据不同级别也分别控制在20万元以下、18万元以下和15万元以下。

  据了解,甘肃省国税系统公务车采购过程中,有些品牌的代理商表现不够配合。有个别品牌代理商在一些车型更新配置后,不能严格按照当初协议供货承诺的价格交车,后来经过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并联系厂家总部才得以解决。

  胡乃明认为,本地汽车代理商之所以没有积极性,是因为厂家总部对代理商激励机制不健全。“厂家对公务车采购一般不计入代理商的任务考核,通常是给当地代理商一定的利润返点,大概只有几百元,有些时候代理商还自己贴钱,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当地代理商也就没啥积极性了,厂家应该完善激励机制,给代理商一定的利润空间。”  

  云南国税公务车采购

  2010年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云南省国税局要求各地贯彻会议精神,依法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严格编制采购计划、加大采购预算执行力度,确保政府采购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按质按量完成今年的采购任务。

  据了解,云南省国税局近几年公务车更新较少,但今年有40多辆的采购计划,采购的车型包括欧系、日系、美系等主流合资车型,对于自主品牌也有一定的采购。

  云南省国税局工作人员近先生介绍,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务车协议供货总体上令人满意,无论是车型还是价格优惠,都能满足各地采购单位的需求。不过也有一些小问题需要改进,比如招标的时间可以再早一些,另外,厂家入围车型的升级换代有些不连贯。有时会出现所采购的车型已经停产但厂家又没有及时更新的情况,造成下面的采购单位不能及时采购到所需车型,而没有入围协议供货的车型采购单位也不敢买。“还有一种情况,下面的采购单位选中了一款车,可我们跟厂家联系后,厂家却表示采购一辆不可以,采购3辆以上才行。我们会再跟厂家沟通,如果协调不了,我们会报国家税务总局来解决。”  

  贵州国税公务车采购

   贵州省国税局为了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及时调增政府采购人员编制,配齐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并特别要求各级国税部门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的力度。

  具体到公务车采购,贵州省国税局大都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务车协议供货入围车型来采购,因为入围车型丰富,价格也很优惠,能满足不同部门的各种需求,各采购单位都比较满意。

  由于贵州省地理环境特殊,山路较多,因此贵州省国税局所采购的越野车相对比较多。

  贵州省国税局工作人员丁女士介绍,在实际采购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当地汽车代理商有时参与积极性不高,有时他们不愿执行协议供货价格,不过通过向国家税务总局及厂家反映沟通,最后还是能解决问题的。

  “主要是因为代理商觉得利润太低,没有参与积极性,所以建议厂家给当地代理商一定的利润补贴,或把代理商当成当地一个公务车供应点,可以给予一定的手续费补偿等。”丁女士建议说。

 

垂直系统公务车调查之国家税务局系统
 

  东北、华北地区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的公务车采购也与全国其他省份的国税系统一样,大都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公务车协议供货范围内的车型,有特殊情况的需要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特批执行。

  从品牌上来看,东北、华北地区国税部门采购的车型仍是市场上畅销的老品牌,主要包括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北京现代等品牌。与南方地区不同的是,东北和华北地区国税系统采购的欧系车较多,而日系车相对较少。业内人士分析,这跟欧系车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有关。

  吉林国税公务车采购 

  近年来吉林省国税局十分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就在今年5月下旬吉林省国税系统举办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对来自全省国税系统的政府采购人员进行了培训,这也是该省国税系统实行政府采购工作以来举办的第一次大规模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

  刘剑表示,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实行得很好,各地国税系统采购公务车很方便,价格优惠也让人满意,这说明广大汽车供应商很重视国税系统公务车市场。

  据了解,吉林省国税系统公务用车采购规模是由当年各基层国税部门的公务车采购编制决定的,如果没有编制,有些即将报废的车型就不能更换。从数量上看,2008年采购需求较大,当年采购了130多辆公务车,但2009年就只有几十辆的采购规模,今年大概也有几十辆的采购需求。

  “我们这的国税部门采购公务车主要看口碑、品质和性价比,这几个方面表现好的车型采购量就大,”刘剑说,“不过国税系统战线较长,公务车需求复杂,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有时也需要灵活采购。”

  据悉,吉林国税系统采购较多的品牌是一汽大众,但这次一汽大众未能入围国家税务总局公务车协议供货目录,相关国税部门要采购一汽大众的车型需要报国家税务总局特批。

  河北国税公务车采购 

  河北省国税局也对公务车采购有着严格的规定,每次国税总局公务车协议供货结束后,都会向各地下发相关文件,指导公务车采购工作。

  河北省国税局财务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有基层部门反映,有些汽车协议供货商在执行价格优惠或交车等方面做得不到位,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往往是先沟通,如果沟通不好,就会重新考虑采购其他品牌或换别的代理商,使他们产生竞争压力。

  据介绍,目前河北国税系统采购的车型大都是市场主流车型,包括上海大众、一汽大众、广汽本田等品牌,但由于一汽大众没有入围新一期公务车协议供货,这对采购人购车有一定影响。“我们会建议相关单位采购别的品牌的车型,如果有特殊需求,再报总局批复。”相关人士介绍说。

  河北省国税局相关人士反映,有些品牌的代理商在一些地方较小,国税系统基层单位购车可选择的空间比较少,汽车供应商要做好国税系统公务车采购业绩,就应该增加代理商的数量。  

  北京国税公务车采购 

  北京市国税局在2010年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重新修订了相关办法及规程,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IT类协议供货、汽车类协议供货、办公用品类协议供货等制度,有效地掌握二次竞价、二次竞标等方法,充分发挥价格竞争机制的作用,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

  据了解,北京国税系统公务车采购规模在每年几十辆到上百辆不等,主要由各基层单位的具体公务车编制及需求而定。所采购车型主要以北京现代为主,因为是地产企业,无论是在价格优惠还是交车时间方面,北京现代表现得都很好,因此也得到了广大基层单位的认可。

  北京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北京国税系统各基层单位大都直接从国家税务总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购买公务车,北京市国税局没有要求各单位集中进行公务车采购,因为都是从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入围名单中采购的。

  天津国税公务车采购 

  天津市国税系统一直很重视政府采购工作,近两年在全面推动自查的基础上,对基层单位进行了抽查整改,在公务车采购方面天津国税系统也同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务车协议供货。

  天津市国税局工作人员王贞礼介绍,新一期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务用车入围品牌丰富、价格优惠率高,能较好地满足各基层单位的公务车采购需求。

  据了解,天津国税系统每年公务车采购规模从几十辆到上百辆不等,主要由当年的公务车编制情况而定,采购的品牌主要以上海大众等老品牌为主。

  王贞礼表示,国税系统公务车采购有一套严格的程序,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文件,比如采购合同往往都由采购单位出具,有些文件的准备还需要代理商的及时配合,但有些代理商对国税公务车采购流程缺乏了解,往往不知道如何准备,希望汽车供应商能够对各地代理商进行统一培训,让他们明白相关程序及手续,以便提高公务车采购效率。

  车企需把握中央地方不同需求 

  现在不少省份都实行公务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的组织形式,这些地方的国税系统在执行公务车采购时,可以有更多选择,既可以实行国税总局的公务车协议供货结果,也可以参考本地的公务车协议供货结果。另外,有些省份也单独执行公务车定编管理制度,也与国税总局的公务车定编制度互相弥补和完善。

  可以说,这些地方国税部门的公务车采购实行的都是“双重”管理的模式,比如,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就可以国税总局公务车协议供货价和山西省公务车协议供货价互相参考,当然,国税总局的价格更有吸引力的。另外,广东省在公务车定编管理制度上也实行国税总局和广东省“双重”管理模式,也就是说,广东省国税部门采购公务车既要满足国税总局的定编要求,还要满足广东省本省的定编管理要求。

  汽车供应商在参与全国国税系统的公务车采购项目时,除了要严格执行国税总局的公务车协议供货规定外,还需要了解各地方国税部门的公务车具体要求,要做到兼容并蓄,不能出现遗漏,否则,可能会错失采购机会。

  比如,有些地方严格执行国税总局公务车协议供货名单,不在名单内的供应商就不能获得采购订单。但也有些地方,协议供货名单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进行适当增减调整,这就给一些没有入围国税总局协议供货名单的供应商以机会,当然,最终能否获得采购订单还需要国税总局审批。

  厂家与代理商应唇齿相依  

  汽车厂家和代理商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热点。有人认为,只要厂家产品好,品牌知名度高,由谁做代理都能把车销售出去;也有人认为,有些代理商在当地有实力有影响,代理什么品牌都能销售得很好。厂家和代理商到底该保持什么样的关系才有利于做好汽车销售,一时众说纷纭。

  现实中,汽车厂家似乎总是强势的一方,而作为另一方的代理商则相对弱势。因为现在国内的汽车市场太火了,几乎每一款主流车型都供不应求。据最新统计数据,今年1~7月,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1021万辆和102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4%和43%。而据预测,今年全年汽车产销量将超过1600万辆。

  如此火爆的销售形势,也难怪汽车厂家表现强势,在巨额利润面前,代理商也乐意向厂家低头。但任何事情都是“此一时彼一时”的,在销售好的行情下,厂家当然有对代理商强势的资本,但市场并非会一直大涨,也总有调整的时候,这时候如果离开代理商的支持,厂家也很难长期持续发展。前两年一些汽车品牌之所以退出中国市场,固然跟品牌影响和产品品质有关,但代理商不愿跟厂家共渡难关也加速了这些品牌的退市速度。

  在公务车采购中,代理商的作用更加重要,因为就算采购人直接与厂家联系购车事宜,但最终落实执行的还是当地代理商,而且相关售后服务也都由当地代理商来完成,可以说,代理商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汽车厂家的整体表现。

  但目前很多汽车厂家参与完汽车采购项目后,就只简单地把各地代理商的联系方式交给采购单位就以为完成任务了,其实不然,因为代理商也有自己的利润诉求,希望通过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获得一定的利润,如果只给代理商服务的义务却不给予其获利的权利,代理商在参与政采项目时当然积极性不高了。

  事实上,政府采购项目不会让厂家赔本赚吆喝,在一定程度上,都会给厂家留出一定的利润空间,而这时候厂家不应该独吞利润,而应该学会与各地代理商分享,因为,厂家与代理商是唇齿相依的关系,任何一方的强势或者利润分配不均,都不利于整个汽车品牌销售业绩的增长。

  政采应列入代理商培训考核范围 

  国内汽车市场持续火爆,让汽车厂家及代理商欣喜的同时,各种细分市场的火拼也不断加剧,在市场最前沿的代理商也成为各品牌冲锋陷阵的最有力先锋部队。

  为了完成销售目标,各汽车厂家都在不遗余力地完善渠道建设,很多品牌大都对各地代理商实行了“精细化管理”,利用现代管理手段不断提高代理商的形象和竞争力,其中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对代理商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及考核。培训的内容可谓五花八门、包罗万象,既有关于品牌理念的,也有关于技术沿革的;既有关于新车型亮点的,也有关于销售程序完善的……但遗憾的是,这些培训内容中鲜有涉及政府采购内容的。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汽车采购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务车市场已经成为各汽车厂家重点关注的细分市场之一。各厂家也大都成立了专门的部门对公务车市场进行开拓和维护,有些厂家大用户销售人员多达数十人。

  但对公务车市场的重视往往只涉及汽车厂家总部层面,具体到全国各地的代理商,政府采购意识则比较淡薄。很多代理商只是简单地按照总部的指示进行交车、维修,对政府采购制度、法规及流程等内容并不了解和重视。

  在国税系统的公务车采购中,各品牌代理商都有对政府采购不了解的表现,有的是不了解相关流程,有的是不知道准备哪些文件,有的是对厂家承诺的价格优惠和服务承诺执行不到位,有的是新车型上市更新不及时,有的是促销政策不及时通知政府部门……这固然与代理商不了解不重视政府采购市场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因为厂家没有对代理商进行系统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并把政府采购业绩列入考核范围。

  当然,汽车厂家不能简单粗暴地对代理商参与政府采购进行强制要求,而是要进行有效的培训,让他们明白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不仅可以提升代理商的品牌形象,还能直接拉动销售业绩,当然,更重要的是需要厂家给代理商一定的利润空间,不能把对政府采购的价格优惠转嫁到代理商身上,而是要给予其代理商一定利润空间,甚至是合理的利润补偿,这样才能让代理商更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积极性,共同把政府采购市场做好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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