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金明)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7 14: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金明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开封新区(金明)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开封新区(金明)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DZB-2015-419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
A包 | 重型泡沫消防车一辆(含随车器材)(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投资额:约130万元 |
B包 | 25m登高平台(云梯)车一辆(含随车器材)(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投资额:约150万元 |
谈判时间:2015年9月16日上午09:30
谈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刘铁军、高新艳、王斐
见证人:李胜
成交供应商名称:
A包:湖北省消防器材厂
成交金额:128.5000万元
B包: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47.5000万元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采购人:开封市金明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赵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寇先生
电话:0371-23234066 0371-23234086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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