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考试用车”项目中标公告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尾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考试用车”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51107G05)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考试用车项目。
三、项目编号:SWCG20151107G05。
四、采购预算:1205000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细需求详见“十一、文件公示/下载”。
七、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于2015年12月1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公示。
八、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2月23日。
2.评审地点:汕尾市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成员:陈炳辉、郭楚勇、丘宜平、王莉、潘泽波。
九、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1 | 东莞市新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 75.92 | 1 |
2 | 东莞市汇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55.26 | 2 |
3 | 东莞市勤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48.9 | 3 |
1.中标供应商名称:东莞市新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海丰县附城镇联西山岗狼仔山三环路边。
3.中标金额:1205000元。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采购人确定非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无。
十、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660-3366165。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0660-3826961。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十一、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汕尾市公安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