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消防宣传车采购YLQZG20151011-SQ中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钦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于 2015年12月11日(评标日期)就消防宣传车采购项目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消防宣传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YLQZG20151011-SQ
三、项目简要说明:消防宣传车4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0日
定标日期:2015年12月15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2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评标地点: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吴明旭
评标委员会成员:吴少明、廖文、覃乃明、陈锋、曾宪勤、劳家伟
六、中标信息
中标人: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临沂市金雀山路西段
中标价:贰佰柒拾贰万元整(¥2720000.00)
七、说明:
1、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钦州市永福东大街中地滨江国际10号楼4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联系人:韦斯特 联系电话:0777-3258836 传真:0777-3258855
采购单位联系人:劳家伟 联系电话:0777-2367710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1号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