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应知的新能源车动态一览(10.1-10.9)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8-10-09 14:52: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京津冀大气治理方案发布 新增作业车辆采用新能源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提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方案还提出,从今年“十一”起,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等基本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郑州市制定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2018新能源车采购百人会将在北京举行
10月18日,《政府采购信息报》将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2018新能源车采购百人会”。主办方将邀请政府采购及新能源汽车产业专家对新能源车采购热点及政策进行解析,并根据2018年全国各地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的情况以及新能源汽车市场表现,对2018政府采购新能源车推荐品牌进行评选并颁奖,欢迎业内人士关注并莅临指导。
工信部:第五批新能源汽车补贴总额超50亿元
近日,工信部在官网公示了《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补充)情况》。经审核,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汽车企业应清算补贴资金(补充)约50.88亿元,同时有7782辆车不符合补贴要求被核减。其中,比亚迪涉及数量最多,有5672辆车被核减。
包括本次补贴在内,工信部累计已经发布5批2016年-2017年新能源车补贴,涉及新能源汽车51.35万辆,补贴金额约为498.26亿元。
山东:到2022年新能源汽车总产值达2500亿元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聚力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3大重点产业。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到2022年,山东省建成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聊城等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50万辆左右,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2500亿元。要以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车、出租车等客运以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比例和规模,形成新增道路运输车辆以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为主的发展格局。
上海:首条氢燃料电池动力公交车正式投入运营
9月27日,上海市首条氢燃料电池动力公交车正式上路。这批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是由全球环境基金会(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科技部联合支持的“促进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发展”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批投入使用的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由上汽集团、上海申沃客车公司联合研发团队基于燃料电池技术与产业的发展、公共交通运营的需求,全新开发的领先行业的新一代产品,为长度12米的全低地板燃料电池公交客车,共计6辆。该车采用上汽60kw燃料电池系统,车载氢系统由上海舜华提供,包括7个145L、35MPa储氢瓶组成,最大储氢重量21kg,最长续驶里程可达560km,排放物为干净的水,是完全“零排放、零污染”的新能源车辆。氢气加注保障由安亭加氢站完成,每次加注过程仅需3-5分钟。
云南:买新能源汽车享三重补贴
9月30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对购买新能源汽车优惠、全省充电桩建设情况等进行了回应。
发布会透露,云南省将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省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对省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25%,州市财政再配套补贴25%。此外,随着年底全省174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成,新能源汽车使用者再也无需担心高速路上电量不足的问题。
广东:已建成公用充电桩约6万个
10月4日,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对省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中获悉,截至去年底,广东省建成充电桩约6万个,全省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应用超过20万辆,其中需充电桩充电的纯电动汽车约14.58万辆;已建成充电站约690座、高速公路城际充电站38座、充电桩(不含私人充电桩)约6万个,目前桩车比已达1∶2.4,总体上已满足我省电动汽车充电需要。
目前广东省已建立充电设施建设月报制度,将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市,并将之纳入对地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范围,督促各地加快建设。
工信部:安全隐患排查扩展至新能源乘用车和载货汽车
9月25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在网站上刊登《关于开展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新能源乘用车、载货汽车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通知》要求,各企业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上报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针对可能的弄虚作假情况,《通知》明确,最为严重的将采取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企业及产品公告等处罚措施。
这是近期工信部第二次要求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9月3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新能源客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同样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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