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确保到2020年实现机关公车全部配备新能源
作者:马云云 发布于:2018-10-15 10:55:57 来源:齐鲁晚报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10月1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分别进行了解读。对于办公用房的配置方式,首次明确按照调剂、置换、租用、建设的优先级顺序进行。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实现新能源汽车全覆盖。此外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公务用车平台正在加紧建设,省级公务用车平台已部署完毕。
对退休人员1月内收房
闲置房产可招租拍卖
《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有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守波分析,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打破部门界限,实现资源统筹共享,提升保障和管理效能,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山东从严控制办公用房配置“入口”,“我们首次明确了办公用房配置方式按照调剂、置换、租用、建设的优先级顺序”,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忠明说。
领导干部如果在不同单位同时任职,应当在主要任职单位安排1处办公用房;主要任职单位与兼职单位相距较远且经常到兼职单位工作的,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后,可以由兼职单位再安排1处小于标准面积的办公用房,并在免去兼任职务后2个月内腾退兼职单位安排的办公用房。
工作人员调离或者退休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办理调离或者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收回其办公用房。
而对于闲置办公用房,山东也创新性地提出多渠道处置方式,“我们提出跨层级调剂使用、转换用途服务民生、置换为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和需要的资产、统一招租、公开拍卖、拆除等6种处置利用方式”。
明确要求使用单位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不得擅自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要求领导干部个人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要进行年度备案,不得超标使用,不得擅自多处办公,退休后不得继续占用。对大中修审批程序的管理和核查、维修项目的组织实施等进行了系统规定,以指导和推动全省办公用房维修审批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
5市已建成
市级公务用车平台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守波介绍,目前,共面向省直机关投放新能源汽车120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后,山东将省级机关年初计划统一配备的公务用车,全部调整为新能源汽车,目前部分车辆已配备到位。下一步将在编制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时,同步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此外将加强对全省党政机关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督导,建立统计报告和评价考核制度,对各市开展专项督查,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到2020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党政机关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目前省级公务用车平台已部署完毕,车载北斗终端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并已投入运行。东营、济宁、泰安、威海、临沂等已完成市级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正在与省级平台对接。省级党政机关还将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维修纳入到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公车运维费用全流程记录及相关数据信息统计汇总功能。
车改取消车辆6万余辆
节约资金10亿多元
10月11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面,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共有47万人参改,共取消车辆6万余辆,节约资金约10.09亿元。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面,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参与、重点配合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制定、保留车辆编制核定、车改方案审核等工作。从省直情况看,组织实施了省级107个参改部门单位1577辆取消车辆集中拍卖处置,平均溢价率为86.20%,效率和效益均处在全国领先水平。
此外,山东圆满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清理整改期间,全省党政机关共腾退办公用房187.9万平方米,统筹使用12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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