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内3批公告!2473款车型被撤销“免征购置税资格”!
作者:刘晓烨 发布于:2018-09-19 09:39:37 来源:中国汽车报
日前,工信部在其官网公示了“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并表示,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和相关要求,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据统计,2017年7月《目录》(第11批)发布后,截至2018年8月底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共272款,拟从《目录》中撤销。
客车占比高与补贴、技术、市场因素
有关简单来说,即在过去的2个月中,《目录》中的这272款车型一辆也没有生产,因此现在拟取消它们的“免征车辆购置税”资格。记者查阅名单发现,这272款车型中客车及物流车占了绝大部分,其中纯电动客车占比近55%,纯电动专用车占比约为23%,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占比约为18%,其余的4%是纯电动乘用车。
有关简单来说,即在过去的2个月中,《目录》中的这272款车型一辆也没有生产,因此现在拟取消它们的“免征车辆购置税”资格。记者查阅名单发现,这272款车型中客车及物流车占了绝大部分,其中纯电动客车占比近55%,纯电动专用车占比约为23%,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占比约为18%,其余的4%是纯电动乘用车。
分析认为,新能源客车和物流车占比远超乘用车,主要是受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影响。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高级顾问裴志浩告诉记者:
“一方面,新能源客车补贴退坡幅度比乘用车大;另一方面,对新能源客车技术标准的要求也更高,例如2018年补贴政策中对新能源客车的电池比能量、单位载质量、百公里耗电量的要求都进一步提高,这促使一些车型被市场淘汰。”
客车行业资深人士任诗发补充道:“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政策的变化也比较大,而且市场对其需求远没有对新能源乘用车那么高。”
对于新能源客车和专用车来说,在补贴退坡的同时,技术要求更加严格,很可能生产企业以往申报的车型达不到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或达不到最高补贴标准,这些车型就没有市场需求。
“再加上,现在新能源客车要达到2万公里的运营里程才可以申请补贴,对于整车生产企业来说需要垫付的资金更多。同时考虑到补贴发放的滞后性,这些都导致新能源客车企业资金链非常紧张,一些达不到最高补贴要求的车型就会被企业主动淘汰,不再生产。”
任诗发告诉记者
从技术角度来看,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迅速发展,新能源客车和专用车型也在不断更新。一些车型的续驶里程、电池能量密度等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市场需求,随着整车生产企业每年对车型的更新,这些车型就不会再生产。
从市场端来看,由于客车生产具有小批量、多品种、客户需求变化大的特点,客车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没有下游的市场需求,整车企业通常不会生产某种车型。但订单具有不确定性,有时最终未能达成交易,这就导致了一些车型虽然申报上《目录》,但没有实现生产,于是成为这次工信部撤销免购置税资格的对象。
“还要考虑客车行业的一个特点,即因为同一种客车的细分车型较多,企业通常会申报很多个车型目录,以备客户挑选,有些车型没有被客户选上,就不会生产了。”裴志浩表示。此外,还有一些车型由于企业错估了市场形势,或是产品确实在同级别车型中竞争力不足,没有市场需求,最终也走上被撤销免购置税资格的道路。比如,本次名单里的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车、冷藏车、电源车、除雪车等。他说:“本来市场上对除雪车的需求就不多,对纯电动除雪车的需求更是少之又少,这种车型12个月内没有订单也很正常。”
对企业销售影响不大有利于减少资源浪费
记者了解到,从《目录》中撤销的客车和专用车型基本都没有市场需求,因此对于客户而言,这次撤销免征购置税资格没有影响。对于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来说,影响不大。
记者了解到,从《目录》中撤销的客车和专用车型基本都没有市场需求,因此对于客户而言,这次撤销免征购置税资格没有影响。对于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来说,影响不大。
“因为这些‘上榜’车型,是客车企业已经不生产的、淘汰的车型,不影响他们的产品布局和市场销售。”裴志浩解释道,“不过,如果车企有库存会有一定影响,就需要重新申报或者改造。”
任诗发认为,从《目录》中撤销无产量车型有利于减少资源浪费。“无产量车型占据国家免征购置税新能源车型目录,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统计,这实际上是一种资源浪费。”他说,“对企业来说,申报《目录》也要花费时间和资金成本,占据《目录》名额最后被撤销,这也是资源浪费。”对《目录》的动态管理有利于引导企业申报真正能满足市场需求的车型。
淘汰“僵尸车型”促进新能源汽车品质提升
实际上,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主要作用在于引导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向高水平发展,防止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我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目录》的动态管理不只这一项,早在2015年1月,工信部就首次发布被撤销的新能源汽车推荐车型名单,此后,陆续有各类撤销信息发布,不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车型和企业均被撤除。有业内人士表示:“与早期的管理政策和技术标准相比,国家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方面越来越注重效果检验,这将促进车企研发和生产水平的提升。”
今年4月2日
工信部、财政部、国税局联合发布公告,提出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并表明如果新能源车型在一定时期内没有产量,将撤销其免征购置税的资格。这意味着“僵尸车型”将不再有占据资源的机会。
随后在今年5月和6月
工信部先后公布了两批撤销“免征购置税资格”新能源车型的名单,第一批涉及1882款新能源汽车,第二批涉及319款新能源汽车。
日前
加上本次公布的拟撤销名单,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工信部连续3次发布撤销公告,足以说明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重视,以及淘汰无产量或进口量“僵尸车型”的决心。而新能源客车和专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随着这3批名单的发布,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实际应用效果。
任诗发表示,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撤销已不符合当前标准和需求的新能源车型免购置税资格,体现了我国新能源车型产品在进一步规范的同时,政策红利也在逐渐缩水,向着“扶优扶强”的方向发展,有助于引导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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