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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源汽车多无牌无证上路亟待规范

作者:冯欣妤 发布于:2018-08-10 09:32:56 来源:山东法制报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的出台,新能源汽车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形形色色的品牌和样式出现在街头。 近日,记者在山东多地调查发现,有些人将小型新能源电动汽车当成“老年代步车”,不上牌、不买保险,甚至连驾驶证都没有就开车上路。
 
  电动汽车市场“泥沙俱下” 无牌上路现象泛滥
 
  今年7月底,家住德州市平原县的张女士新购了一辆众泰 E200型号的小型新能源汽车,没有挂牌,就每天开着穿梭于小县城的大街小巷。当记者问及为何不挂牌时,张女士说:“这么小的车应该不需要挂牌吧,我看很多小车也没有挂牌就‘随大流’了。而且我平时不上高速,就在家附近开开。”
 
  那么张女士的车到底需不需要挂牌呢?德州市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介绍:“不管是什么机动车,无牌上路就是违规驾驶,不上车牌就等于没户口。”
 
  张女士的情况并非少数。记者调查了解到,小型新能源汽车不挂牌上路、无证驾驶的现象在县级城市最为严重,成为各县城的通病。其中不乏部分非国标的电动汽车,商家在销售过程中以该车不属于机动车的噱头蒙骗消费者购买。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对车辆生产企业实行产品公告管理。没有上国家公告的车是不允许上牌和销售的,上过国家公告的则必须按照要求上牌。可见,消费者在买车之前要擦亮眼睛,只有上过国家公告的车型才可以放心购买,买后要及时办理车牌。
 
  无证驾驶  严重者可处拘留15日
 
  记者在聊城莘县交警大队采访了解到,近日,民警在执勤时,查处了一辆闯红灯的新能源电动汽车。 司机是一位老年人,老人的左手手指还有残疾。面对交警的询问,老人强调自己没有驾驶证,并告诉交警这是儿子给买的新能源电动汽车,不需要驾驶证。
 
  交警依法对其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的行为进行合并处罚,将车辆暂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被追究法律责任,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提醒:驾驶新能源汽车,和驾驶燃油汽车是一样的,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行驶证。另外,电动轿车、电动公交车也属于机动车范围,需持有相应的驾驶证才能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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