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首次明确公共出行领域新能源车推广目标
6月25日,在交通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部综合规划司副巡视员毛健介绍了交通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措施。毛健表示,2020年,交通运输行业要实现“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圆满完成”的既定目标。为此,交通部将调整运输结构,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同时,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底,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不仅如此,交通部还首次明确,到2020年底以前,城市公交、出租车及城市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60万辆。
事实上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在公共出行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车,比如广东省深圳市前两年就已实现公交车全部纯电动化,想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也加大了新能源公交车的更新力度。
加强车辆结构升级
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毛健介绍,交通部将从调整运输结构、车辆结构升级方面和推进船舶和机械污染治理等方面进行努力。
关于加强车辆结构升级方面,一是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作业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替换。2020年底,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二是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重点区域采用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到2020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
城市公交、出租车及城市配送等领域保有量要达到60万辆
在大力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方面,一是推动LNG动力船舶、电动船舶的建造和改造,重点区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轮优先使用清洁能源。二是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汽车,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区域港口等领域的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场内充电设施的建设。到2020年底以前,城市公交、出租车及城市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60万辆。
据了解,这是权威部门首次明确在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根据中汽协统计的数据,2017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79.4万辆和77.7万辆,新能源乘用车中,纯电动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7.8万辆和46.8万辆,新能源商用车中,纯电动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0.2万辆和19.8万辆。
另据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为172.9万辆,纯电动乘用车保有量约80.1万辆。
但据了解,上述保有量中城市公交、出租车及城市配送等领域的保有量并不高,主要原因除了传统的车辆电池续航里程不能满足需要,还有就是充电桩数量不足,充电不方便,这都导致一些公共出行单位更换新能源车型的积极性不足。比如,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购买了新能源公交车不运营的情况。如此看来,要想完成60万辆的推广目标并不容易,需要联合不同部门协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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