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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应知的新能源车动态(6.19-6.26)

作者:赵志明/整理 发布于:2018-06-26 11:15:4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重庆2018年新能源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6月20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重庆市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R≥300纯电车型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50%,其余车型为同期国家标准的46%。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20%。新能源货车(专用车)补贴标准,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30%。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约为同期国家标准的40%。
 
  重庆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业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市级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市级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公里。
 
  2023年电动车充电市场或超300亿美元
 
  全球市场研究公司Research And Markets发布了一份《全球2023年电动车充电站市场预测报告》。报告显示,电动车充电市场预计将从2018年的53亿美元增长到2023年的304.1亿美元,2018年至2023年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41.8%。
 
  报告表示,推动电动车充电市场增长的关键性因素包括政府补贴、激励政策、电动车需求增长,以及人们对环境污染日益关注和汽车制造商对电动车大力投资等。同时报告也指出,电动车的高价格、短续航里程,以及充电市场缺乏统一标准是制约市场增长的关键性因素。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计划在2020年推广500万辆新能源汽车,并计划建设480万个充电桩与之配套。然而目前中国充电桩的建设实际情况与规划目标相差甚远。据中国充电联盟统计,截止2018年4月,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充电桩数量仅为67.4万个,其中公共类充电桩26.2万个,私人充电桩41.2万个。
 
  中国电动车充电市场一方面面临充电桩建设进展缓慢,另一方面则面临盈利难的困境,目前尚没有一家充电运营商宣布可单靠公共充电建设运营实现盈利。
 
  发改委:防范新能源汽车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
 
  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近年来,发改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的关键技术产业化,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国共有上海、深圳、重庆、广东、黑龙江等15个省市出台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和奖励政策。其中,广东、河南、海南、云南、青海等地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标准的50%进行补助。上海插电式混动车按中央标准的30%给予补助,纯电动和燃料电池车按中央标准50%补助。西安非公共服务领域的按中央标准30%补贴,公共领域按50%补助。武汉按新能源汽车轴距大小给予50%和20%补贴。
 
  孟玮说,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提高很快,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但也出现了盲目发展的苗头,在这样的背景下,非常有必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加强技术创新和企业合作,防范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为此,发改委研究制定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对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的准入标准,比过去的规定有所深化,并且开始征求意见。
 
  佛山:引进新能源整车项目最高奖5000万元
 
  从佛山市政府官网获悉,佛山市正在对有关“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将至6月22日。该征求意见稿分别按照引进培育、技术研发、推广等方面给予奖励支持。其中,对引入总投资达50亿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万元。
 
  在技术研发方面,对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和关键零部件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产品技术标准并发布实施的,佛山将给予每项50万元的补助。对新落户佛山并通过国家验收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领域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创新中心,由落户区财政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建设运营任务顺利通过验收
 
  6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组织召开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建设运营任务验收会,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来自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汽车及软件企业、财务审计等的11名专家组成了验收专家组。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和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结汇报,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对平台信息系统测评情况进行了汇报。经认真查阅、讨论、质询,专家组认为:一是任务验收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齐全、完整;二是项目组完成了任务书规定的研究内容,并通过了第三方权威机构软件平台测试,达到考核指标要求;三是经专业机构审计,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使用符合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验收专家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建议项目承担单位进一步加强数据使用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信息政府上报等工作。
 
  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的建设完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信息化监管迈出了重要一步,对有效推动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营水平有重要意义。
 
  天津: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近9万辆
 
  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2017年全市新增新能源汽车4.2万辆,同比增长73%基础上,今年前5个月,全市新增新能源汽车7295辆,为去年同期的4倍。截至目前,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应用8.89万辆,稳居全国重点城市前4位。
 
  据了解,天津市新能源公交车累计投运超过3400辆,占在运车辆总量30%以上,在装备数量、应用规模、运行质量、使用效果等方面全国领先;邮政领域累计推广超过1300辆,数量居全国第一;城市物流领域累计推广1.4万辆,成为市内运输重要车型;租赁网约车领域保持快速增长,累计推广2.1万辆;环卫领域推广243辆;机关公务用车通过分时租赁取得积极进展,累计推广达到355辆;非公交客车累计推广1100多辆;私人购车领域达到4万辆,超过累计推广量的50%。
 
  工信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6月25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将推进长三角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为推进长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区域协作,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近日带队前往江苏省、浙江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调研,并在浙江省衢州市组织召开了长三角地区工作座谈会,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活动及会议。
 
  高云虎指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对于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要统筹谋划,加快推进试点方案制定及实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区域协作,打破区域和行业界限,加强跨区域产业合作,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打造成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工作的亮点。二是加快构建回收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督作用,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建立回收渠道,加强与电池生产、综合利用等企业合作,通过多种形式构建跨行业联合共同体。三是加强产业布局,重点抓好“两头”,即前端回收和后端再利用及无害化处置,鼓励梯次利用企业创新发展,严格控制湿法冶炼企业的规模和布点。四是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利用现有财税等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做好技术储备,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水平,从全生命周期角度实现产业绿色发展。
 
  2020年杭州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将达10万辆
 
  近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关于加快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杭州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将达到1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占汽车产业比重达30%,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初具规模,智能网联汽车新车占比达到30%。
 
  着力构建产业链生态体系,围绕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等领域,加快推进整车产能释放,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布局智能网联汽车。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对经市科技重大创新专项立项的智能网联汽车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单个项目按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5%资助,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持续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推进主城区公交车电动化,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汽车产品,重视引进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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