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3.8万
作者:陈春燕 发布于:2017-01-11 09:05:31 来源:盖世汽车综合
新能源车的厂家投入
新能源车的各大集团的分布相对不均衡,总体看12月众泰汽车相对突出,比亚迪总体较强,而吉利的5-7月销量恢复主力地位,12月的吉利高端较强。
16年国企中的北汽、长安、江淮、奇瑞、上汽等在纯电动车的份额稳定并有提升,但随着北京电动车的增量放缓,纯电动的市场格局逐步发生变化。
插电混动的上汽的份额在16年持续提升,比亚迪的插混的绝对垄断份额逐步缩小。但12月的奇瑞汽的销量大幅提升,比亚迪的深圳优势还是很好的。
国产普混也进入新阶段
15年11月的卡罗拉和雷凌混动推出。这类普通混动产品不属于我们的新能源系列,但其在美国市场销量巨大,且技术复杂程度远高于纯电动,成本优势也明显。考虑到美国的普混市场远大于插混市场,中国的市场未来变化也是值得观察的。但2月的普锐斯退出也是很可惜的,毕竟是世界风向标。
16年丰田混动的总体销量在月均6300台水平,3-6月出现逐步稳定的趋势。16年的卡罗拉混动表现较强,市场认可度很高,部分城市的购买仍需排队。
4季度的雅阁、君越、索纳塔、K5等混动全面出击,中高级车混动化趋势日益明显。11月的蒙迪欧等新品表现强,中高级车的混动化趋势值得关注。
三、新能源车摇号限购状态
限购摇号状态
北京新能源车的申请数量是12月数据,常规车指标为正常人数指标。北京的摇号购买新能源车的抢购没有推广示范意义,这是极度挤压需求下的被迫购买,北京百姓解决有没有车的问题只能靠买电动车。其他城市政策没有这样的强力,因此北京的摇号新能源抢购情况近期难以在其他城市出现。
北京的12月有2648个指标,应该也是6月退出的指标。除北京外的其他城市的限购政策下买新能源车的仍是不多,但上海的号牌相对宽松放开。其他城市的个人购买的力度较小,加之取消限购的消息,指标变化不大。。
牌照价格近期高位稳定
前期随着深圳房价暴涨,因此前几个月的个人拍牌价格偏高,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和单位用户购买力不足,个人拍牌价格也出现下调趋势。16年11月的广州价格下降到1.9万,相对去年7-8月的高价下跌较多。深圳也是暴跌一些,天津和杭州16年初较高点大幅下降,目前进入暴增期。随着今年的房价暴涨,需求心态不稳,7-8月汽车拍牌价格增长速度很快。目前天津和杭州的牌照拍牌价格创出新高,深圳处于次新高状态,有利于新能源车的销售。尤其是深圳6月的牌照价格暴增到5.1万,去年6月才1.9万,拍牌的财富效应体现,也推动插电混动的销量提升。近几个月的拍拍价格稍有回落,天津、广州、杭州稳定在2.7万左右。
各地摇号买新能源车的数量不均衡上升
北京的电动车指标申请数量增长很快,而其他城市的增长较慢。2月的申请仍较多,4月的1万较少,6月达到1.6万,8月用光,这也是北京不限行政策对新能源车的拉动。天津等部分城市也有增长的的潜力,毕竟新能源车的牌照不要钱,而且更多的低价新能源车还是很实惠的。
北京的10月又放出3981个新能源指标,体现出2月排队群体的1.2万人,有四分之一没买车,总体状态较好。
总体看,随着全国新能源车市场的补贴和优惠照顾力度超强,政策效果逐步体现。北京的限购政策深入,差异化的新能源车不限行的优惠政策对车市的新能源车购买的促进较大。
北京需求排队到明年,截止到2016年10月8日24:00,北京小客车配置指标累计收到个人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和确认延期的共2718977个;有47235家企事业等单位申请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77687个;累计收到个人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和确认延期的共11864个;有1773家企事业等单位申请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2408个。新能源车的明年需求已经有万台以上。
四、新能源车国家政策动态
国务院: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出,要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的应用比例,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10万亿元以上。与此同时,提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水平,推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到2020年,实现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
国务院:严控传统燃油车产能
据了解,此次修订《投资项目目录》是继2013年、2014年两次修订后,国务院第三次作出修订。《投资项目目录》“六、机械制造”指出,“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其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财政部:12月起超豪华车加征10%消费税
11月30日晚,国家财政部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称:为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自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消费税,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二、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工信部: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设置补贴上限
12月22日,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表示,针对一些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整财政补贴政策。
一是提高技术门槛,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防止出现地方配套补贴标准过高现象。二是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已审议通过并将于近期对外正式发布;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其中有三大保障机制:建立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实时调整机制,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实时监测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第九批免征购置税车数量多达千余款翻番
近日,工信部发布第九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此次纳入免征购置税的新能源车型多达1102款,为第八批目录两倍有余。包含了73款纯电动乘用车、487款纯电动客车、15款纯电动货车、367款纯电动专用车、2款纯电动牵引车、20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130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1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1款燃料电池乘用车、3款燃料电池客车、3款燃料电池专用车。
第五批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发布
12月29日,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5批),共包括95户企业的493款车型进入目录。其中,纯电动轿车/乘用车27款,混合动力轿车1款;纯电动客车208款,插电式纯电动客车20款。燃料电池客车3款。纯电动专用车176款。工信部网站最初发布的公告中,写明:“共包括97家企业共498个车型入选”,随后更改为“共包括95户企业的493个车型”。据测,被撤销的五款的车型中,与车型所配套的外资品牌动力电池有关。
四部委:新能源车补政策签订完毕
12月8日悉,有媒体报道,2016年新能源车补政策已于近日由四部委会签完毕,预计将在12月上旬发布。
新的国补政策将相比之前出现较大幅度的退坡,部分车型的退坡幅度将达到60%。从目前流出的版本来看,政策的调整思路是增加乘用车技术门槛要求、客车全面调整、专用车明确技术要求、燃料电池汽车细化补贴要求。业内人士表示,在此次的调整中,电动物流车和三元电池或成为后期市场两大受益方向。
纯电动客车占比48%1005款新能源商用车登榜第9批目录
11月25日,工信部公布第九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其中纯电动客车487款,纯电动货车15款,纯电动专用车367款,纯电动牵引车2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130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1款,燃料电池客车3款,燃料电池专用车3款。
发改委:合资车企中方股比不低于50%
日前,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告,在汽车整车和专用汽车制造方面,重点放开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等生产制造领域准入限制。同时在汽车合资方面规定,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此外,在《目录》中,鼓励外商对汽车发动机制造及研发机构建设、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关键技术研发、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和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等领域进行投资。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企业尽快建立监测平台
记者从工信部了解到,2016年11月29-30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解读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讲解了国家、地方、企业三级监测平台系统架构、建设和对接测试要求,省市和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地方平台和企业平台建设经验和运行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公告》的客车车型、新申请《推荐车型目录》的使用三元电池的客车车型,应同时提交证明满足《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报告;2017年7月1日前,《公告》内现有客车车型应补交第三方检测报告。2017年1月1日前,所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尽快建立监测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测试;2017年1月1日起,新申报《公告》的车型,应完成车载终端-企业平台-国家平台的数据传输测试;2017年4月1日前,《公告》内现有车型应完成数据传输测试。
国务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12月15日悉,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这是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务实举措。
《方案》明确了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四项主要建设任务。一是参照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结合本地现实需求,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二是围绕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技术筛选,明确技术路线,形成成熟有效的系统解决方案。三是增强地方整合汇聚创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探索科技创新与社会事业融合发展的新机制。四是积极分享科技创新服务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对其他地区形成辐射带动作用,向世界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
发改委:明年全面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12月9日悉,从北京环交所获悉,随着全国统一碳市场启动临近,启动前关键的配额分配标准也已最终敲定。按照规划,明年我国将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将试点交易扩展到全国。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日前表示,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将确定以基准线法为主,即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量在基准线以上,生产的产品越多,获得的配额就越大;处于基准线以下的企业就需要加大投资,让单位产品的排放量高于基准线,否则每生产一个产品都要向市场购买碳排放权,或者只能退出市场。。
五、地方新能源车政策动态
京津冀:部署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监察督导工作
12月6日悉,2016年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日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会上发布了《京津冀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方案》要求,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以“三联”“四重”为主要内容实施京津冀三地联动执法。“三联”即从地域、时间和人员3方面进行联动,“四重”即以高架源污染、燃煤污染、移动源污染和重污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为联动执法重点内容。还强调了严厉打击涉气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北京:16日启动重污染红色预警单双号限行
12月16日,从环保北京微博获悉,北京市将于12月16日20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遇“红警”时,除单双号限行外,国Ⅰ、国Ⅱ排放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报分析,2016年12月16日至21日期间,京津冀地区以及山东、河南等地将出现一次大范围区域性重污染过程。预计北京市12月17日至21日期间将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水平。按照《北京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后,预计12月21日夜间起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
北京:电动车主免费换新卡可跨省充电
12月7日起至12月31日,北京电动车主可以到指定国网网点将手里的“北京充电卡”换成“国网车联网充电卡”,就可以在全国贴有国网标识的所有公共充电设施上充电。本次换卡的用户为持有北京充电卡的私人电动汽车用户。
北京:发布第11批示范应用纯电动小客车产品备案信息
12月23日悉,北京市经信委发布了北京市示范应用纯电动小客车产品备案信息(第11批)、北京市示范应用纯电动客车产品备案信息(第5批)、北京市示范应用纯电动专用车产品备案信息(第4批)。
其中共有7款纯电动乘用车车型、5款纯电动客车车型、3款纯电动专用车车型入选。纯电动乘用车车型有:宝马i3、长安新奔奔EV(两款)、北汽EX260、北汽新能源EC180、北汽EU260、北汽EX260。
北京市新建小区充电桩车位不低于18%
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规程》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规程》拟规定,新建居住区应10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将有不低于18%的居住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并达到投入使用条件。
《规程》对各类生活场所的充电设施规划设计提出要求,各种场所停车场将全部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在城市建成区按照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要求进行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置。对外服务的公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需针对不同服务对象设置1:5至1:10不同比例的快速和慢速充电设设施。自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宜按照“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的原则设置慢速充电设施。同时,对各场所充电桩设置做出了最低安装比例要求。
广东:将投540亿元发力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
11月30日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近日出炉。
按规划,“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将投540亿元建充电设施,全省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1,490座,建成分散式充电桩约35万个。其中广州市在2016年到2020年5年间将建设29个公共充电站,2.7万个公共充电桩。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实行政府指导价,成熟以后再逐步放开。
合肥:发布新能源汽车补助细则
12月14日悉,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科技局近日联合发布《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
根据细则,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有些变化,除了万元补助资金需要消费者申请直接兑付给消费者外,享受市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注册地限于本市范围内,且2年内不得转让、过户外地。
深圳: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
12月12日悉,深圳市近日发布了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
通告指出未完成电子备案登记的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和混合动力货车,仍须遵守普通货车限行规定,纯电动重、中型货车必须依法完成电子备案登记。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包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封闭式货车),除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深圳:明年启用新能源车公共充电平台
12月14日悉,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公安交警局与深圳市绿色低碳发展基金会近日就深化绿色出行战略合作签署协议,全市通用的新能源车充电平台将于明年起面向社会运行。
公共充电平台将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和补贴。车主需首先下载相关APP进行充电预约。今后车主在平台上充电的同时,即可使用新能源车充电补贴。另外,还通过与碳账户合作,监测个人“环保贡献值”,贡献值高的人能获取奖品等多个福利。
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可免费停车两小时
深圳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时实行停车优惠政策。全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公益性停车场、由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医院、学校配套停车场等,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时,将给予每天两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同时鼓励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时实行停车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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