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放大招,专治充电桩各种扯皮
作者:新能源观察 发布于:2016-08-25 09:13:22 来源:第一电动网
新能源电动车作为国民出行升级的最新产物,以环保、经济、后期保养费用低等特点,得到国家大力推进发展。随着补贴和免牌政策的实施也让新能源汽车处于井喷式的发展热潮中。然而充电难却成为新能源汽车走进百姓家的一块绊脚石。无论是电网部门的“高傲”,还是小区物业的“扯皮”,都让新能源汽车销售商和车主苦不堪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初步统计,上半年全国已建成公共充电桩8.1万个,比去年底增长65%;随车建成私人充电桩超过5万个,比去年底增长约12%。充电设施也在快速增长,但是比起新能源汽车的增长,还是远远不能满足用户对于充电基础设施的要求。
近日,一份关于规范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文件流出,让经销商和车主看到电动汽车的希望。此次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工信部 、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从11个方面进行充电桩规范管理。包括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规范新建居住区设施建设,做好工程项目规划衔接,积极开展试点示范等多项措施。旨在加快推进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适用对象】
居民区建设安装的充电基础设施,包括:自用桩和共用桩。
自用桩:
指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的个人,在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专用固定停车位上建设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公用桩:
指物业或运营商等单位,在居民区公共区域建设的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的充电桩及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
【责任划分】
物业:要求在用户提出建桩申请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供电企业: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正式答复供电方案,其中对于低压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22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工程施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供电企业应于5个工作日完成装表接电工作。
《通知》给出了管理、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示范文本,也有了标准的个人使用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安装承诺书,如此一来无论是物业进行充电设施安全管理,还是消费者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都有了规范的办理流程和责任主体,减少出现电动车主被“踢皮球”的情况。未来担心购买电动汽车充电不方便的消费者这下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选车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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