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鼓励新能源车使用
作者: 发布于:2015-12-07 11:34:42 来源:中国科技网-科技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公告,对税款征收、减免税退税管理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规程》指出,保险机构应当在收取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将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保费发票作为代收税款凭证。不过,保险机构、代征单位对已经办理减免税手续的车船不再代收代征车船税。
电动汽车
同时,纳税人在车辆登记地之外购买该强制保险、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凭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或保费发票,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征收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已经征收的应予退还。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北京全市纯电动汽车总数已经突破两万辆。为鼓励纯电动车的使用,多部门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此次国税总局发布的《规程》进一步指出,税务机关、保险机构、代征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税政策,对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应当积极获取车辆的相关信息予以判断,对其征收了车船税的应当及时予以退税。
此外,《规程》还规定,因质量原因,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纳税人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新能源汽车进入攻坚期
相关新闻
- 兴隆县国土资源局兴隆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
- 冀州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中标公告
- 冀州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中标公告
- 国税总局鼓励新能源车使用
- 新建弥勒至蒙自铁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流标公告
- 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编号: HSH2015D1046)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 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环卫使用再生水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 2015年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导尿包)
- 什么样的APP应用才能使用户青睐
- 上汽荣威三款新能源车如何选择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