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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布《电动汽车充电指南》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07:45:06 来源:新华网

  五是充电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完善,已颁布的部分技术标准未严格执行,造成不同品牌的电动汽车与不同厂商的充电基础设施不兼容,充电便利性大大下降。
 
  六是部分地方政府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缺少配套支持政策,在城市建设及相关规划中对充电基础设施考虑不足。
 
  充电设施建设明确时间表
 
  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发展指南》提出,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
 
  《发展指南》明确,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同时,在居民区,建成超过28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成超过15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成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此外,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2020年之前形成“四纵四横”(四纵:沈海、京沪、京台、京港澳,四横:青银、连霍、沪蓉、沪昆)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1000座城市快充站。
 
  多措并举推动目标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发展指南》明确,要开展已有充电基础设施改造,加快实现充电标准的统一,实现不同厂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电动汽车之间的兼容互通。同时,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并鼓励拓展多种商业模式。
 
  为了推动目标实现,《发展指南》提出,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同时要加大用地支持力度,简化规划建设审批,加大物业协调力度。
 
  在价格政策方面,《发展指南》提出,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奖励办法,督促各地尽快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给予市场稳定的政策预期。在产业发展初期给予中央基建投资资金适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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