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能源汽车破冰须政策助推

作者:修霄云 王巍 葛胜征 发布于:2011-06-27 14:24: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新能源汽车面面观之政策篇

  编者按 尽管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汽车产销量第一的国家,但国内汽车行业并没有掌握太多核心技术,这制约了我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在燃油紧张、环境恶化的当下,新能源汽车被认为是未来汽车行业发展的方向。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汽车产业提前进入调整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这也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弯道超车的历史机遇。

  去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等七大产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起草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也有望获得国务院批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从本期开始,《政府采购信息报》将推出“新能源汽车面面观”系列报道,分别从政策、技术、量产车型、车企动态、配套设施、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系列报道,以供广大读者参考。本期先推出“新能源面面观之政策篇”,把近年来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政策进行整理汇总,并请业内人士进行点评分析,以方便读者了解政策的来龙去脉以及目的意义。

  点评嘉宾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刘恒斌

  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副秘书长  杨青山

  重庆市科委高新处副处长   许志鹏

  北京市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  颜景辉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主管  傅旭明

  上海清洁能源研究与产业促进中心主管  虞俭

  云南省曲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  徐俊国


  “十二五”重点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

  政策概要:

  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七大产业,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这一比重将力争达到15%左右。《决定》明确,新能源汽车产业要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同时,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相关前沿技术研发,大力推进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发展。

  目的意义:

  从国际上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在能源紧张、环境污染加剧的当下,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行业升级转型的方向。国务院出台《决定》,体现了国家高层对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高瞻远瞩和未雨绸缪,对未来汽车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基础。我国要在未来形成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汽车工业体系,必须超前部署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

  各方反馈:

  业内人士都对《决定》的出台持肯定态度,认为这将对新兴产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有很大促进作用。《决定》把电动汽车及电池相关技术研发列为主要发展方向,体现了我国致力于在电动车领域取得突破的决心。(葛胜征)

 多部委规划新能源汽车未来思路

  政策概要:

  2010年8月,工信部牵头制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意见稿》)完成,内容涵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等诸多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产业布局、保障措施、规划实施等内容,明确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拨出中央财政资金进行支持。

  该规划确定了电动汽车作为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战略方向,中国将最终实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同时将加快研发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同时,实施过渡战略和转型战略,大城市服务领域的各种车型进行试点。

  目的意义: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是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发展的新兴产业之一,由于新能源汽车面临的技术、配套、环境、接受程度等很多问题,使得新能源汽车推广必须由政府进行规划和引导。

  《规划意见稿》的完成,让相关部门规划新能源汽车发展有思路可循,该规划或将成为未来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风向标。

  各方反馈:

  尽管《规划意见稿》去年8月就已经完成,但《规划》的正式出台时间却是一推再推,从最初的2010年8月底将出台,到2010年年底出台,再到2011年新年伊始,规划正式文件的面纱仍旧尚未揭开。

  重庆市科委高新处副处长许志鹏表示,目前很多新能源汽车企业都希望《规划》尽快出台以调整本企业的发展思路。

  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规划》难产除了新能源汽车本身技术复杂、涉及的因素众多等原因外,部门利益纠葛也有一定影响。据悉,科技部也在制定相关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葛胜征)

  北京购新能源车不摇号

  政策概要:

  2010年6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近日,由北京市科委、市财政局牵头编制的《北京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方案》(下称《方案》)已于近日通过四部委审批,最快将于6月底前正式出台。

  目的意义:

  根据《方案》,到2012年年底北京市计划推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3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2300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7000辆,并配套完成3.6万个充电桩及100个快速充电站建设。同时,北京市将按照电池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而相比其他5个城市的规定,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试点《方案》明确,自今年下半年起,北京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可直接上牌,无需参加小客车指标申请摇号。

  自北京限牌政策执行以来,传统汽车销量受到极大限制,今年1~4月份北京汽车市场销售仅12.28万辆,比去年同期31.56万辆少销售19.28万辆,同比累计增长-61%。

  各方反馈:

  北京市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认为,在京城车市接近“冰点”之际,无需摇号的新能源刺激“方案”,要比优惠补贴更有吸引力。颜景辉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透露,目前北京一辆备案的二手车,仅牌照就能卖到8万元,最高甚至达到10万元,都快赶上新能源汽车补贴了。而根据最新的摇号比例显示,目前中签比例为34:1,尽管是增幅最小的一次,但由于摇号池是不停累积,中签难度还在上升。

  伴随着第二季度35%的中签释放率,“想买买不到,不买浪费号”的现状依然存在,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北京新能源汽车试点《方案》的细则出台,私人购买新能源车的意愿将逐步加大。

  颜景辉指出,消费者为了能获得一个车牌号,或许会购买新能源汽车。甚至有部分消费者为获得车牌以买新能源汽车作为过渡,通过购买最便宜的新能源汽车,使用很短一段时间后,再重新购买一辆传统动力汽车。(王巍)

  四项电动汽车国标通过审查

  政策概要

  2010年4月28日,《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四项国家标准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据悉,后期还将有《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和《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氢消耗量测量方法》等新能源汽车标准陆续出台。

  目的意义:

  上述四项国家标准,对电动车充电接口、充电站标准和功能等情况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这意味着日后国内生产的电动车充电接口将统一化,同时将大大减小目前各地充电站的建设难度,关于对传导接口喋喋不休的争论或将画上句号。这对“标准缺失”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来讲,是一剂强心针。

  各方反馈:

  上海清洁能源研究与产业促进中心主管虞俭认为,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企业,无疑在标准执行过程中占据了先机,至于标准如何去细化和实施,势必又会引发一番激烈探讨和话语权之争。(葛胜征)

  六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政策概要:

  2010年6月1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此后,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北京先后成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并各自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政策,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享受国家和地方"双重"补贴。

  目的意义:

  在国外,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对购买方进行资金补贴是常用的手段。此前我国主要对使用单位和车企进行资金补贴,这次私人购买补贴试点的确定,正式拉开了新能源汽车在私人领域推广的序幕,为新能源汽车全面产业化奏响了进行曲,使最广泛的消费者得以享受政策之惠,对消费者有实际的刺激作用。

  各方反馈:

  业内各方尤其是汽车厂家,对确立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都持欢迎态度,认为这会大大提高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因为在目前国内的购车因素中,价格是比重最大的因素。不过由于新能源汽车基础价格较高,补贴之后依然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补贴是有时间限制的。因此,新能源汽车在私人领域的普及,需要企业在努力提升产品性能质量的同时,将成本降到最低,同时,普通消费者也需要转变观念,对新能源汽车的优点进行更多的认知。政府部门除了在价格上给予补贴外,也应该在政策上多为购买者提供便利条件。(葛胜征)

  “十城千辆”加速新能源车推广

  政策概要:

  2009年年初,由国家科技部牵头,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启动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以下简称十城千辆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涉及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力争使全国新能源汽车的运营规模到2012年占到汽车市场份额的10%。

  目的意义:

  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意义深远,在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中,“十城千辆”工程正成为政府推动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综合载体。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25个城市入围“十城千辆”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不同城市的示范运行为新能源汽车推广提供了宝贵经验,每个城市同时借鉴其他城市经验,从新能源汽车数量、配套设施建设、私人购车领域等方面都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不仅如此,随着许多城市积极申请加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行列,各大汽车企业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均制定了明确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和产品规划。可以说,“十城千辆”工程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虽然目前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但每个城市的每一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尝试都是经验的积累过程,示范城市,能够互相交流,互相借鉴,共同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各方反馈:

  为推广新能源车,做好“十城千辆”示范工程,各试点城市都规划了相应的发展策略,其中,政府采购成为所有城市推广新能源车的重要渠道。2010年杭州市将采购300辆新能源公交车,预计到2012年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数量将达3000辆。此外深圳、南通、昆明等试点城市都通过政府采购了新能源公交车、公务车、环卫车等车辆。

  “十城千辆”工程的实施,极大调动了整车企业和关键零部件企业的积极性,研发及产业化投入显著加强。上海车展期间,上汽、广汽、长安、东风、奇瑞、比亚迪等自主品牌几乎都推出了新能源汽车。在“十城千辆”工程及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汽车企业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推广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并取得了不小突破。(王巍)

 新能源车拟免征车船税

  政策概要:

  2011年6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就《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新能源汽车,实施条例中拟对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目的意义:

  2011年年初,新的车船税法规定出台,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车船税法规定,1.6升以上~2.5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60元~1200元,2.5升以上~4.0升以上的年基准税额为3600元至5400元。相比乘用车统一每年480元车船税的老“规定”,新法案按排量梯度划分税额,税额力度较大。

  基于此,新能源车免征车船税草案如能通过并实施,反映出政府希望车船税可以对汽车消费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引导人们购买小排量、低能耗的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

  各方反馈: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是从宏观的角度以政策的形式对汽车产业发展的鼓励,促进汽车产业走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引导消费者选择新能源汽车。(王巍)

 政府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政策概要:

  2011年1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新配备标准中对新能源汽车的采购有要求,即“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目的意义: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作为《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现阶段亟须政府部门的支持,不仅在政策上,还需要落实在行动上。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之一就是要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政府采购部门使用的是国家财政性资金,理应在新能源车的购买和使用方面起到示范效应。再者,国家现在倡导建设节约型政府,新能源车的使用能够有助于政府各部门实现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的目的。

  各方反馈:

  政府部门是新能源车推广的最佳对象。云南省曲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副主任徐俊国认为,“新能源车的性能如何?如何解决配套设施的问题?新能源车的修车费用是否很高?新能源车的售后服务如何……”普通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车前有太多的疑问,而且新能源车的价格并不便宜,导致他们很难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但新能源车已被纳入《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今后汽车产业发展的方向,新能源车必须尽快推广开来,让消费者认识到其优势,政府部门就是最好的平台,政府部门对车辆的使用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具有强大的示范效应。

  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新能源车实行政府优先采购,对自主品牌来说意味着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合资品牌新能源车的挑战。

  “新配备标准中对新能源车的规定对自主品牌有利,但作为合资品牌我们也并没有放弃”,一位合资企业的销售副总表示,“优先”采购并不是“强制”采购,如果自主品牌新能源车在技术上面更先进、更成熟;维修费用方面更便宜;售后服务更人性化,那么不用“优先、强制”,政府部门和普通消费者就都会购买自主品牌的新能源车。否则,即使在政府部门实行强制采购,大众消费市场也不会买账,他们只会购买性价比更高的车型,那样对自主品牌来说就不是机遇了。

  业内专家认为,自主品牌在新能源这个新兴产业面前,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真正掌握新能源的核心技术,这样才能占领未来汽车行业的前端。(修霄云)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