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支持自主品牌不是贸易壁垒
在《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草案中,政府采购对自主品牌的支持鲜明且具体,让自主品牌企业振奋不已,即“从2009年开始,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自主品牌汽车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政府采购法》也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可见,由政府采购来支持自主品牌的发展是“门当户对”。
但在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认为,相关政府官员对政府采购的理解不到位,他鲜明的指出:“在目前中国的国情下,激励自主品牌的发展最主要的就是要依靠政府采购。”不少人提出用税收来刺激消费,但前提是要“卖”出去,所以“买”是最主要的,怎样才能提高自主品牌的销量,政府采购就是最佳的有效措施。
相关政府官员担忧,“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自主品牌的比例,是否违背了政府采购协议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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