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公开招标最公开公平

作者:修霄云 实习记者 齐 发布于:2008-10-16 09:56: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需的公务用车公开招标,本项目共分四个包,A包采购商务车30辆,B包采购三厢轿车9辆,C包采购三厢轿车7辆,D包采购三厢轿车1辆。”
  
  类似的公开招标公告在网上有不少,广州本田集团采购业务经理文宁表示,汽车企业最喜欢看到公开招标的公告,因为公开招标最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招标最透明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通过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选出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该方式具有信息发布透明,参与的供应商范围广泛,采购程序复杂、严格、公开程度高等特点,是最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公正原则,《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招标应当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并通过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方式,要求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原则上均应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同时规定采购人不得将应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当中最透明、最公平、最公正的一种采购方式,本应该在汽车采购领域被广泛的采用,而在实际情况当中公车采购公开招标却有着“难言之隐”。
  
  欠缺灵活
  
  江西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志国介绍,公开招标的程序是最严格的,投标报价都是一锤定音。有时某些很有实力的汽车厂商,由于一些小失误就被淘汰,非常遗憾。
  
  另外,虽然有些项目是批量采购,却可能是特殊采购项目,对技术有特殊要求,此类项目也不太适合使用公开招标。如果使用公开招标,价格方面或可得到充分竞争,但技术方面也可能达不到要求。
  
  湖南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邓东亮表示,决定采用哪种采购方式,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目的不是要采购价格最便宜的,而是要采购最合适的产品。
  
  存在两个“困难”
  
  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量一般都较大,采购需求也比较多样。因此在制定招标文件时,需要考虑到很多方面。如何把不同品牌、不同技术参数的车辆放在一个采购标准中进行评定?如何选择最合适的产品?这些都是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中应该考虑的,这同时也是让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较为头痛的问题。
  
  首先是技术参数的制定。一方面,各汽车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其产品独特的定位,多以追求新颖、与众不同为出发点,以满足特定的顾客群体的需要,所以多个品牌之间,虽然在某一方面有相似之处,如排量,车体尺寸等,但各种车型在车体的外观设计、配置等方面,会有较大差别,而且有些厂家也会在其产品上采用很多自己独有的技术。另一方面, 采购人考察完市场,在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时,一般也会按照实际工作特点,制定有一定特殊性的技术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制作招标文件时应将自己的使用需求陈述清楚,但不能涉及各车型的独特之处,也不能造成技术歧视。但实际上,要制定出满足采购人特殊需求、又能照顾所有产品的不同技术特点的招标技术要求是非常困难的,稍有偏差,便有指定品牌的嫌疑。
  
  第二个是评标标准的制定。汽车是一种新旧技术完美结合的产品,在汽车的设计生产中,生产企业会采用大量新技术,但其效果如何,有时短时间内是无法确定的,而且,不同的汽车生产企业,对汽车不同的性能方面的侧重也不一样,因此,对某一产品的某项配置或某项新技术的优与劣是很难评价的。从这一角度而言,保证汽车招标项目的评标标准客观公正就很困难。
  
  因而现阶段,往往只有那些采购数量多,金额大,并且采购人没有特殊要求,同类车型较多的大型汽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