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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协议供货五大难题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8-01-24 10:03:5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汽车协议供货省市联动发展至今,作为采购中心越来越觉得此方式很好地解决了效率低、价格高等问题,而采购人原有的抵触心理已不存在,会自觉遵循招标结果。” 在1月16日召开的“全省十三地市采购中心座谈会”上,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陈泽发言。

  “全省十三地市采购中心座谈会”和“汽车协议供货省市联动公开招标”同天召开,座谈内容主要围绕汽车协议供货省市联动取得的成绩以及各地市存在的问题展开。

企业搞差别待遇

  公安部配给各地市公安局的车辆价格,比全省联动的协议价格还便宜。例如,东风本田CR-V,就便宜4000~5000元。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朱立松认为,同样都是政府采购,虽然部委的采购量较大,但江苏全省的政府采购规模也不小,企业不应搞差别待遇。

  政府采购人士认为,部委采购和省级协议供货不同的是,大都是直接确定采购量,所以企业宁愿再让利。但作为企业最好不要在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搞差别待遇,否则容易对产品口碑造成不良影响。

协议供货价格更新不同步

  长久以来,让政府采购部门郁闷的是,各个4S店的价格更新早在第一时间完成,而挂在政府采购部门网站上的价格依然是十多天前的价格,导致不少采购人抱怨协议供货价没有优惠。

  江苏省通过完善信息化建设来解决此问题。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尹存月介绍,在采购中心网站的汽车协议供货专栏中,完善后的后台维护可以解决厂商和协议供货价格更新同步进行的问题。
 
  除了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外,江苏省省级以及各地市采购中心将聘请专业机构对各个厂商的价格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价格更新没有同步进行,将得到相应处罚。

4S店和厂家的价格矛盾

  2007年7月,某市一政府单位采购了1辆别克君越。此品牌在当地有两家4S店,竞争很激烈。一家以低于协议价卖给政府部门了,另一家不平,告知厂家,厂家要严惩前者。
 
  据了解,有时当地4S店为了销量,想低价卖给政府部门,但厂家却不让。如果当地的经销商只有1家,很容易形成垄断。

停产车型未提前告知

  汽车协议供货公开招标时,因为期限比较长,厂商一般把所有符合政府需求的车型都拿来投标,即使一些即将停产的车型。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孙建英提出,有些车型入围后一段时间就处于无货状态,而且时间也不确定。但采购人又要购买此车型,让采购中心很被动,此类事情在协议供货后期的监督检查中是否应按照违约来处理?

  政府采购人士认为,如果车型停产,或有其他问题,短时间内无法供货,汽车厂商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告知政府采购部门,或是在网站的汽车协议供货专栏中,把此车型的相关资料删除,否则就有误导采购人之嫌,给政府采购工作造成被动,就要按违约来处理。

4S店和定点维修点不统一

  座谈会上,很多采购中心反映,当地入围的协议供货4S店不是定点维修点,而中标的维修点没有中标车型,购买和维修没有形成一条龙服务,造成很多不便。

  此次招标,要求如果中标人授权的汽车协议供货商已具备省级、各市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资质的,则中标人授权的所有汽车协议供货商供应的中标车型必须在本市具备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资质的特约维修店进行维修和保养。如中标车型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未取得当地定点维修资格的,由该中标车型的原厂商指定本地区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该地区采购中心审核后按照原定点招标时的相关要求进行单一来源或谈判采购后确定。
 
  专家认为,汽车定点维修的招标和协议供货的招标最好由一个操作部门进行,而且应先招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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