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协议供货年终盘点专题
年底,汽车厂商频频奔波于全国各个省市,参加各地的汽车协议供货公开招标活动。
宁夏将于12月20日对全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008年公务用车实施协议供货招标;
2008年陕西省省级单位汽车协议供货(第一期)在12月18日实行汽车协议供货;
广东省省直单位2008~2009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资格(定点)于12月12日确认成交供应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本级于12月6日实行2008年汽车协议供货公开招标。
年末将至,新一轮的汽车协议供货正在或即将在全国诸多省市展开。虽然都是协议供货,但各地做法不尽相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从厂商那里获得最合适的价格和更好的服务。
广东 首次实行省市联动
广东省实行汽车协议供货已有四年时间,但实行省、市联动还是首次。据介绍,规模效益和减少采购成本是联动的主要原因。协议供货采购工作将向广东省内各地级市延伸,被确定有关地级市的协议供货代理商必须执行报价人的价格、优惠条件、服务承诺,为各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服务。协议供货期限从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止。
此次省市联动有两大亮点。第一,监管更到位。广东省财政厅后期会出台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将把供应商违规行为的处罚落到实处。例如,供应商没有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会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处理,取消协议供货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等。
第二,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的大政方针。本次广东省省直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资格采购范围包括小轿车、旅行车、越野车(吉普车)、皮卡车、面包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其中属轻型汽车的车辆应取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报价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陕西 优惠率占总分值的一半
据了解,陕西省省级单位是首次实行汽车协议供货,所以此次协议供货期限只有半年,从2008年1月1日~2008年6月31日。
陕西省汽车协议供货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优惠率在评标办法中占有一半的分值,50分,这与很多地方价格分占总分值30%~40%的比例来说是不一样的,包括:投标优惠率40分,以每包优惠最高为基准,公式为Z=X/Y×30(X=投标价,Y=基准价,Z=报价得分);选配件优惠满分6分;其他优惠如装潢、加送保养等4分。
据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人员介绍,价格是此次汽车协议供货重点考虑的内容,所以,参与厂商应在价格优惠率方面多下功夫,否则可能被淘汰。此次入围供应商的确定竞争比较激烈,每标段一般确定1~3名供应商,二、三、四标段适当增加。
在实际购买中,采购人还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和厂商进行新一轮的协商。采购单位与供应商按市场参考价进行协商确定预成交价格,在此基础上,再根据投标折扣进行优惠,即为政府采购协议价,政府采购协议价=市场参考价经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公平协商价×(1-投标优惠率);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其他优惠政策不包含在上述中标协议供货价内;中标人和其指定的代理商必须严格执行最低销售限价承诺。
宁夏 内容更规范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汽车采购的尹君宁介绍,与去年摸着石头过河相比,今年汽车协议供货最大的特点就是“更规范”,具体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为了获得更优惠的价格,以及让采购人放心,知道购买车型的来源,此次对投标厂商有一定的资格要求,即其投标产品为在大陆区域生产的制造厂家(制造厂家总部受其内部体制上的限制不能直接投标的,可委托一家或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但投标人仍应为制造厂商)。投标方必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在宁夏范围内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尹君宁表示,此次拒绝价格优惠率低于1%的投标厂商。
其次,统一格式。此举对评标专家针对投标厂商进行横向、纵向比较非常便利。尹君宁说,以前厂商填的资料乱七八糟,很难进行评比。统一格式一是为了评比方便,一目了然;二也方便了厂商,根据格式具体填写即可。
新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此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本级实行的汽车协议供货评标办法实行的是最低评标价法。据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价格是目前汽车采购中最重要的内容,在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的前提下,谁的价格低谁就中标。
供货商的最终报价=市场价格×折扣率。为了保障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招标文件有一定要求,还包括违规处理:报价在协议期90天内不得向上浮动,在协议供货期内,投标价不得以任何理由高于市场最低价,招标人或采购人发现供货商所供货物的价格高于市场最低价时,招标人将取消其协议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方不得谎报市场价格,蓄意提高或降低政府采购折扣率。
汽车协议供货4大问题待破解
汽车协议供货呈现6大趋势
各地亮点:
中直机关 积极推进绿色采购
7月24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07~2008年公务车辆协议供货项目公开招标。
中直机关汽车协议供货突出了绿色采购的重要性。
中直机关汽车协议供货招标活动不仅要求车辆排放标准要达到北京市环保要求,要有绿色环境标志,还要求企业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要有节能降耗和环保措施。不但要采购“绿色”的产品,还要保证生产过程也是“绿色”的,推动企业的“绿色”生产,把“绿色”采购落到实处。
中央国家机关 界定国货标准
2006年12月19日,2007~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007~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招标文件中,对所采购汽车“国货”做出了有益探索,规定“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是指货物全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者组装的物品,其中生产或者组装所需的原材料或者零件来源于国外的,该物品在本国的附加值应当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工程或服务的成本和构成价格的其他部分全部或大部分来源于国内。
招标文件对国货的严格要求,不仅体现了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也为广大国内汽车供应商提供了良好机会。
北京 价格评分有新意
8月17日,2007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购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评分细则和评标方法非常明确。很多投标汽车供应商表示,评分因素设置明确,要求清晰,让投标人能清楚知道自己得分的情况,尤其是价格分计算方式,可以有效地刺激供应商报出较高优惠率。
需要供应商注意的是,技术服务部分得分不得低于 30分,低于30分则不能入围。在评标中对优惠率给出了具体的打分区间:优惠率≥10%得30分;5%≤优惠率<10%得20分;优惠率<5%得10分。如此,厂商对于自己的得分一目了然。
山西 监察审计加入后期检查
6月26日,山西省公务用车(2007年第三、四季度)品牌预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山西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建新介绍,为了加强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工作的执行力,山西省财政厅、监察委员会、审计厅、政府采购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组织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财政、监察、审计、政府采购中心必须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据了解,四部门联合发文,在实行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的省份中是第一次。
浙江 两次招标定品牌
3月22日,浙江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007年度第二、三季度公务车协议供货品牌预入围公开招标。
浙江省的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要通过两次招标活动,才能最终确定入围厂商。第一次公开招标只招预入围单位,招标工作结束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预入围品牌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入围单位。
为什么要通过两次招标才确定最终的中标单位?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俞建玉这样解释:“这是为了争取到最优惠的价格。”俞建玉介绍说,首先,公开招标价格是“一锤定音”,中标价可能还有下降的空间;其次,通过实地调查,发现某些品牌给政府采购的价格比给其他单位的价格还高,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形象。所以此次在公开招标完成后,会对预入围的厂商实行竞争性谈判,主要针对的就是价格。
公开招标会有20%的淘汰率,竞争性谈判还将淘汰20%,这样,汽车厂商在竞争压力下,会给出更大的优惠。
江苏 保证销售限价“最低”
6月25日,江苏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汽车协议供货项目(2007年第二期)公开招标。
为了控制价格,协议供货一般实行“折扣率=(最低销售限价—投标报价)/最低销售限价”,但价格的界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厂家给的并不一定是最低价格。
为了保证是“最低”,江苏省的两个采购中心做了很多“预防工作”。第一,每季度对协议供货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市场参考价进行调研,直接走访市场,建立采购人对协议供货供应商价格的投诉记录。第二,要求厂商承诺协议供货采购价不上调或折扣不降低。第三,定期开展市场价格行情监测。发现高于市场平均价时,取消违规者相关型号产品的供货资格。
河南 全程电子化运作
11月22日,河南省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项目公开招标。
招投标及中标后采购交易全程使用电子化操作在全国尚不多见。
把电子化平台应用到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中,从厂商购买招标文件到制作投标文件,再到评审专家的评标,一直到后期的管理等等,都是在网络平台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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