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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价格“高”礼品在作怪

作者:徐淳 发布于:2007-09-27 14:22:5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案例回放

  某省是全国最早实行全省联动汽车采购协议供货的省份之一。近期,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接到某地市采购人投诉,称所购车辆价格高于协议供货价格,对协议供货效果提出质疑。

  接到投诉后,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派专人赴当地调查,采购人拿出的购车发票票面金额确实高于协议供货价格。经向生产厂商和经销商核实,调查人员发现,问题出在经销商和采购一方的经办人。
 
  生产厂商承诺向该省政府用车提供的协议供货价格是低于市场指导价格8%,而市场上面向个人用户的实际零售价格是低于市场指导价格5%。采购人购车时,该品牌经销商正做促销,购车赠送价值2000元礼包,但该促销活动是经销商自发行为,不是厂商统一活动,因此促销对象只面向个人消费者,政府购车不享受该礼包。

  采购单位经手人在了解促销信息后,为获取礼包,要求经销商按5%的折扣开具发票。购车后,经手人只将新车开回单位,所获礼包并未随车上交。后财务部门发现发票价格偏高,向单位领导反映,经手人向领导隐瞒了事实真相,从而引发采购人投诉。

  调查结束后,监管部门作出调查结论,要求生产厂商对经销商作出处罚,并取消该经销商供货资格。同时采购单位经手人也受到所在单位行政处分。 
 
  案例点评:

  协议供货竞争充分,操作简便,作为政府采购一种有效的组织方式受到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广泛欢迎,被越来越多的省市引入到公务车采购中。相应而来的是协议供货后期监管正成为新的热点问题。
 
  后期监管价格是矛盾中心,不少采购人抱怨“价格还是高”。“都说价格高,可我让他们拿出实际证据来,有一个我们查一个,又都没声了。”某省采购监管部门负责人无奈地说。

  由于协议供货招投标过程竞争充分,往往可以获取更好的价格优惠,这是各地实践得出的普遍经验。从本案例可以看出,该省政府购车价格要比私人购车实际低出3%。监管部门计算,由于该车市场售价在20万元以上,即使算上2000元礼包优惠,个人购车依然比协议供货价格贵2%。也因为协议供货价格低没有利润可赚,所以当采购单位经手人提出“高价”买车,该品牌经销商并没有拒绝,导致“协议供货价格高”投诉。

  政府采购专业人士表示,价格高背后的因素多种多样,有可能是市场客观因素,有可能是非市场因素,采购人和采购监管部门要理性对待抱怨和投诉。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现在很多卖场和经销商的促销活动不断,如果是个人购买,一般都会拿到促销礼包或赠品。而政府采购由于本身价格已经较低,无法享受到同期市场相应促销礼品,导致一些采购单位经手人不满,抱怨“价格高”,甚至存在为了贪图小利宁愿高价采购的心理。本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投诉能迅速水落石出与该省协议供货公开透明密切相关。该省将协议供货价格清单印制成册下发,各采购单位可以从相关政府采购网站上查到各品牌汽车协议供货价格,随时核对。因此,协议供货价格高并不是一个难以根治的顽疾,关键还是做到公开透明,让采购各方有章可循,无缝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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