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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天全省联动 做法各异

作者:修霄云 杨大威 发布于:2007-07-10 16:27: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6月26日这一天,江苏、山西两省同时召开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公开招标。汽车厂商在兴奋的同时,也异常忙碌,虽然都是全省联动,但两地的做法在很多方面截然不同,企业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认真研读两地的招标文件。

  两地的做法虽然有很多不同点,但都有自己的思量。作为厂商和其他地方的政府采购官员或许能从两者的比较中,得到一些启发。

招标范围有所不同

  招标范围扩大是两地汽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的共同特点。为了囊括本地所需的所有公务用车车型,两地对每种车型都按照价格或排量进行了分包。

  山西此次招标共分为12个包,其中小轿车分为5包,价格区间覆盖从5万到35万元;商务车分为2包;越野车分为3包;微型面包车和轻型客货(皮卡)车各为1包。这样的分包既有省级高官需要的高端车,又有满足基层需要的10万元以下的轿车;既有常规用车,又满足了各个部门的执法或行政用车。

  江苏此次招标共分为25万元以下五座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小型客车(不含商务车MPV)、大型客车(6米以上,含6米)、皮卡六类26个包。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以上每个类别的车辆均含警车、囚车,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黄海介绍,每年的警车、囚车有一定的采购量,但却还要单独招标,也不享受协议供货的结果,所以要把其加入。

采购方式有差异

  江苏省采用的是公开招标方式。根据日常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对每个分包中标候选人的数量做了不同的要求,如20~25万元间要求有9个或以上的候选人,10万元以下的皮卡车则要求有4个或以上候选人。在满足每个分包中标候选人个数的前提下,综合打分后,按得分从高到底,以每个分包投标人数量的70%(四舍五入)确定中标候选人个数。这样做,既保证了投标车型的充分竞争,同是也能选出最优车型。
 
  山西则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采用公开招标,第二阶段采用竞争性谈判。据了解,此举主要是为了控制价格。他们认为,公开招标后再进行竞争性谈判,价格方面会有更大优惠。

参评车型各有规定

  两地招标文件在要求投标所报的车型方面也有差异。
 
  江苏规定每个分包中,厂商可以投报多个车型。投标人一旦被确认为某一分包的入围供应商后,该分包中所列车型将成为协议供货车型,未列出的车型将不作为协议供货车型。

  而山西则要求厂商推荐最优车型,每包推荐一款投标人认为性价比最高、竞争力最强的车型,并提供1辆该款车型的样车参与评审。一旦代表车型预入围,标书中已明确的该价格区间内所有车型自然预入围。这样做,是为了节约时间,评标专家不必对每款车型逐一打分,减少了工作量。

评标标准各有侧重

  两地的评标标准总体上都由价格、车辆性能、售后服务、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等几大部分组成。但在具体的评分细则方面,两地各有侧重。江苏对服务要求的更细,而山西则对车辆的主要技术性能有较高的要求。此外,在一些具体评分因素方面也有差别。

  从总体分值来看,江苏在服务方面有更多的要求。相比较于山西服务因素占15分的额度,江苏服务承诺、免费质量保证期及投标人江苏省范围内销售网点及特约维修网点几项内容占了24分,不但要求提供基本服务要求承诺情况和其他服务承诺情况,还要求投标人提供维修价格因素,包括维修工时费优惠比例或工时单价、配件进销差价率等方面,要求非常细致。

  山西对车辆性能的要求占的分值更大,有32分;江苏在此方面设置的分值是15分。

  两地的价格计算方法也不同。江苏价格分的评分标准主要根据折扣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分包折扣率算术平均值最高的投标人的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分包价格分为满分;而山西价格分的评定则是兼顾了车型报价和优惠率两方面,在报价方面以有效投标单位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优惠率以有效投标单位的最高投标优惠率为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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