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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汽车采购 自主品牌先行

作者:张哲 发布于:2007-06-14 10:49: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7年青岛市级机关公务车协议供货于6月1日正式开标,从招标公告中可以看到,与其他地区的汽车协议供货不同,青岛市加大了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产品的扶持力度,而在细化公务车配备标准方面,青岛市也是走在国内前列的。

自主品牌车型占1/4

  据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位科长介绍,目前,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采购有轿车、面包车、多功能商务车、越野车和大客车5个种类,38个车型系列,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车型系列10个,分别是安徽奇瑞、一汽奔腾、上汽荣威、华晨骏捷、华晨尊驰轿车,江淮瑞风祥和、东风锐骐多功能商务车,华晨金杯面包车,长丰猎豹越野车,厦门金龙客车。在采购政策上,对同等采购需求的,优先采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自主品牌汽车。

  据了解,青岛市每年的公务车采购量为300辆左右,车型主要是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一汽丰田等。随着自主品牌汽车品质的不断提升和国家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其在政府采购市场的销售逐年上升,在这个形势下,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2007年公务车协议供货中,在原有品牌的基础上新增3个自主品牌车型。

细化标准 严控购车

  据介绍,青岛市在2006年6月初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问题的通知》,在中央和省规定的25万元配车价格上限下,进一步细化和降低了公车的配备标准。

  按照车辆种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机关的配车标准。多功能商务车(8座及以下)标准为价格25万元以下(含25万元),商用客车(12座及以下面包车)为价格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其他用车为价格18万元以下(含18万元),其中轿车排气量不得超过2.0(含2.0)。
 
  为明确了在职副局级领导干部的用车标准为价格20万元以内,每个单位按照领导职数核定配备的领导公务用车,在使用未满8年或行驶未满25万公里的,该单位不能购买领导用车标准的车辆;独立核算的处级事业单位配车标准一律为18万元以内。

  该科长表示,通过严格执行新的细化标准,仅2006年下半年,就有23个单位,35辆超标车未通过审批,涉及购车资金600余万元。同时标准细化之后,节省了大笔公务车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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