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养路费每年欠近三亿元 欠养路费半年以上可扣车
作者:荆浩 发布于:2007-06-01 11:20:32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5月30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对《北京市公路条例(草案)》(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其中规定,欠缴养路费6个月以上,养路费征稽机构可暂扣违法机动车。
K北市交通委主任赵文芝在作《北京市公路条例(草案)》说明时表示,养路费作为公路养护和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征收难度大,逃缴、欠缴严重,目前欠费率已达7%,年欠费额近3亿元。
KK草案规定,伪造公路养路费票证和收据、套用或者伪造机动车牌照、办理停驶手续后在停驶期间行驶以及欠缴公路养路费6个月以上等4种恶意欠费情形时,养路费征稽机构可暂扣违法机动车。但养路费征稽机构无权对暂扣车辆进行处置,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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