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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83条道路列入抓拍范围 交警不准隐蔽拍摄

作者:沈洋 发布于:2007-06-01 10:24:31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从5月31日起,南昌市八一大道等83条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列入移动电子警察抓拍范围。 

  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介绍,南昌市八一大道、洪都大道、中山路等83条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列入移动电子警察抓拍范围。机动车违法停放;不按规定行驶、违法掉头、逆行、闯禁行路;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禁令、警告标志、标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当场不易纠处或纠处易造成交通拥堵的机动车违法行为,均将被执法民警抓拍。 

  据介绍,使用移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交通警察,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交通警察不得单独抓拍,并且执行抓拍的民警应当在道路上进行,不得隐蔽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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