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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是落实关键

作者:杨大威 发布于:2007-05-24 10:49: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预算管理办法》,重在落实!”汽车企业、地方官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专家,都发出了这样的声音。而在汽车采购中落实《预算管理办法》面临的一种阻力也几乎被所有人所提及,那就是来自采购人方面的干扰。“如果采购人积极响应,率先采购自主创新汽车,《预算管理办法》落实起来就简单多了。”一名汽车采购人员表示。

采购人要改变“老眼光”

  最近几年,我国的自主品牌车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市场份额迅速扩大。但在代表品牌形象的中高级汽车市场,特别是政府采购市场,合资车辆仍占据着绝对优势地位。长期以来的使用习惯,使政府官员在采购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合资品牌车。而自主品牌车则往往被扣上档次低、质量差、返修率高等“帽子”。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政府用车被一些政府官员当成身份的象征,认为只有乘坐合资品牌车才有面子。因此,在公务车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往往指定品牌,或者是指定购买合资品牌。这种现象必然影响《预算管理办法》在汽车采购中的落实。

  陕西省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李健表示,虽然《预算管理办法》规定了应当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但作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中心首先应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现实情况是采购人对自主创新品牌车认同率并不高,采购中心只能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优先考虑合资品牌车。要真正推动自主创新品牌车在政府采购市场的发展,除了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该有纪律层面的规定。比如韩国等一些国家就有过公务车必须用国产车的规定,我国也应该有相关的纪律制约,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预算管理办法》的落实。

应加大对采购人的宣传

  业内人士认为,鉴于采购人意见在公务车采购中的影响和以往鼓励采购绿色产品、环保产品在推行中遇到的阻力,要保证《预算管理办法》在公务车采购中真正落实,就应该加大对采购人层面的宣传。让采购人明白优先购买自主创新品牌车是有政策依据的,他们应当发挥带头作用,而且如果违反规定是有惩罚措施的。这样既不会让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犯难,又方便了财政部门的监管

  对于一些把公务用车看成身份象征,排斥自主创新汽车的采购人,在财政部门监管有难度的情况下,可以用纪律给其相关的警告和惩罚。

  至于有些国家采取的公务用车必须采用国产车的做法,专家认为可以学习但不能照搬。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柳卸林认为,其他一些国家规定政府采购用车必须用国产车的规定,我国也可以学习,在纪律层面对购车官员进行约束。但并不能照搬。因为中国一开始走的就是合资车的路子,现在自主车虽有较大的发展,但和合资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倡导公务用车采用自主创新品牌是必要的,但必须符合公务用车市场的现实。扶持政策的内容应该以国产车的技术发展程度为依据。在制定预算中,自主品牌车所占的份额应该随着自身技术的进步不断扩大,但不应该一开始就要求占据预算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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