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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一览表影响供应商中标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07-01-04 15:20: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门和其他部门组成。其中,开标一览表也是投标文件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办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这说明投标一览表比投标文件中的明细表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如果投标一览表没有作好,将会影响供应商最终中标,投标供应商必须注意。

  事实上,在一些招标项目中,已经有汽车供应商因为投标一览表制作不规范、填报内容不全而最终废标。

  在2007~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中,就有一家客车供应商在投标一览表中没有写明价格折扣率,其招标文件中也没有相关内容,而最终遗憾废标。

  投标一览表并不是一经制定就不可更改。《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所以,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一定要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尤其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是否全面准确,在开标前多与招标采购单位及时沟通,详细了解招标文件的细节要求,以免因为低级失误而遗憾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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