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汽车网_汽车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汽车采购报价有玄机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06-07-21 16:35: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对省级单位所需进口越野车进行询价采购,采购公告中,有专门条款规定,汽车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全价”。这个所谓的“全价”是什么意思呢?

  相关专家解释说,“全价”指的是汽车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为全部整车的价格,包括整车及加装配置等部分的价格总和。这样做是为了杜绝汽车供应商逃避应交的税费。另外,还能避免“超标”采购汽车的现象。

“全价”杜绝逃税

  从7月1日起,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我国进一步降低汽车及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这次关税下调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整车的进口税率由28%降至25%,车身、底盘、中低排量汽油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税率由13.8%~16.4%降至10%。整车和零部件的税率相差10%。

  在《政府采购法》中,并没有对汽车供应商的报价做出明确规定,这也给了个别供应商逃避正常税费的漏洞,不过,在各地的实际采购中,相关部门相继认识到这个问题,他们通过在采购信息公告中的明确规定,杜绝了供应商少交税的企图。

  不过由于相关法规并没有健全,各地政府采购部门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经理陈旭表示,之前没觉得供应商分开报价有何不妥,后来发现好多供应商刻意把整车分开报价,才觉得有问题。于是,就在采购公告中,明确规定了要报“全价”。这样就杜绝了个别供应商少交税的行为。

  并非所有的车都不能分开报价,“一些特种车,由于对特殊装备要求较高,有时不属于一个供应商,也允许分开报价。”陈旭表示。

  在一些地方,即使是特种车也严格要求“统一报价”,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三部部长李凤年透露,对一些需要加装特殊装备的特种车,他们也要求整车供应商和特殊装备供应商“联合报价”,为了售后服务的实施,由一个占主导地位。
 
  相关专家表示,“全价”和“联合报价”的方式可以杜绝供应商避税行为,从而增加国家税收,提高供应商售后服务质量。

整体价格避免“超标”

  在一些部门的汽车采购项目中,有时分开报价还出于个别政府干部“超标”配车的目的。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了相应级别的官员配备相应标准的汽车,然而,总有个别官员冒天下之不韪超标配车。
 
  而相关的采购程序有比较严格,因而他们就想到了分开报价的办法——把整车的价格报在配备标准以内,而超标的价格则当作汽车零配件另行报价。

  据华东某省政府采购中心一位官员透露,在早些时期,不少官员为了达到“超标”配备汽车的目的,会采用这种分开报价的方式。相关媒体报道,南方某省各级官员超标准配备小汽车蔚然成风,后被爆光后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严厉查处。其中,他们使用的方法就是“分开报价”。

  随着政府采购机制和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这种情况出现几率相对变小。不过相关专家表示,现在车型空前丰富,有时个别官员对某些新款车型格外垂青,他们就会想法设法配备该种车型,所使用的方法也会用到“分开报价”。前段时间,有一款比较畅销的高档轿车出的“公务版”就曾出现过这种情况。

  对汽车整体价格作出明确规定后,对官员超标配车将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但相关专家也表示,目前针对汽车报价相关法规并没有明文规定,一般都是各地采购部门自行要求,因而达到的效果也是参差不齐。相关专家建议,我国应加快政府采购法规的细化工作。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