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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供货需完善——江苏省常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史国梁一席谈

作者:张哲 发布于:2006-07-21 16:30: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常州市处于长三角地区,是江苏省经济较发达地区,每年的公务用车采购量也是非常大。由于江苏省在年初的时候启动汽车采购全省联动,公务用车实行协议供货,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据江苏省常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史国梁介绍,常州市每年公务用车的采购量在200辆左右,车型主要以广州本田雅阁、上海通用别克和上海大众帕萨特为主,价格在21万以内。实施汽车采购协议供货之后,极大地简化了公务用车采购的程序,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公务用车采购存在的指定品牌、不能形成规模效益的问题,充分体现了“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服务”的宗旨。史国梁对协议供货这种采购方式给予了肯定。

  由于上半年广州本田和南京菲亚特没有入围,对很多政府采购中心的影响很大。尤其是在公务车市场表现出色的广州本田,很多单位被迫放弃而选择与其性能和价格相近的车型。谈到刚刚在6月末开展的汽车协议供货二次联动,史国梁指出了几点变化,采购方式由竞争性谈判改为公开招标;入围的企业和车型增加,这就意味着采购人在同样的条件下有更丰富的选择,同时入围的企业在经过核准后可以将新上市的车型纳入采购范围内;由于商用车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此次采购把商用车也纳入了采购的范围内,而且入围的厂商达到六家,这完全能够满足政府采购对商用车的需求;还有一点重要的变化就是此次采购除了价格之外,更看重的是质量和服务,许多供应商在标书中都有关于服务的表述。例如,政府采购车辆享受优先服务,保证不超过承诺的交货期内供货或完成售后服务等。

  同时史国梁还提出了实施协议供货之后出现的问题,以常州为例,多年来常州市公安局警车的采购一直是桑塔纳车型,然而此次协议供货中上海大众没有入围,导致公安系统无法采购这个车型。由于警车的特殊性,短期之内无法更换合适的车型,这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常州整个警用车的采购。

  汽车协议供货这种采购方式是值得推广的,但是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是无法避免的,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将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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