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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召回制度呼之欲出

作者:张哲 发布于:2006-06-21 16:27: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最近,关于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事件频频发生,在与经销商或厂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消费者把更多的目光集中到刚刚颁布实行一年多的汽车召回制度上。

  目前,关于汽车产品质量问题的法规只有在2004年颁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然而它并没有对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后具体的召回情况作出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强制召回制度呼之欲出。

  主动召回涉嫌做秀

  记者在中国汽车召回网上了解到,上半年涉及到中国境内汽车的召回事件就有20多次,特别是在今年"3·15"期间,20天的时间里,国内汽车竟然有7次召回。这使一些人对于召回的实际效果产生了怀疑,更多的是将召回与做秀联系到一起。

  不少人认为,这样频发的召回是厂家在做秀,厂家是为召回而召回,国内一些厂家已经将主动召回当作了营销手段。其实按照国际上的惯例,汽车召回绝大多数是主动召回,真正属于政府强迫召回的案例,只占很小的比例。

  在中国汽车工业日益国际化的今天,更多的行为要按照国际上惯例和标准实施,希望召回制度能从汽车质量和设计问题的本身出发,而不是厂家做秀的武器。

  目前,在国内召回的案例中不少是关于发动机停止工作、可能起火、可能增加撞车危险、可能加大撞车后乘客伤害程度等。而在国内的汽车召回公告中,厂家真正提及发动机安全问题的却不是很多。

  其实汽车召回不应该只局限于车辆存在危及安全的隐患,一些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形也应该纳入被召回的范围内。这对于召回制度的本身和消费者利益的保证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强制召回可能性小 

  汽车召回主要是针对批次产品而非单一产品的缺陷问题。然而,厂家并非对每一次质量问题都能认识到,或者每一次都愿意召回。各国的主动召回都有一定的比例,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据汽车召回制度专家介绍,强制召回是企业很不情愿发生的事情。而且,由于主动召回的限制比较宽松,绝大多数问题都能通过主动召回解决。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企业间要进行多次沟通,只有两者间实在达不成统一意见时,政府才会发布公告强制企业召回。

  汽车质量问题已经受到更多人的关注,更多的是通过召回制度解决的,在厂家主动召回的同时在应对群发的质量或设计缺陷问题时,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该把更多的目光放在强制召回上,使召回制度能够成为解决汽车质量问题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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