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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悲哀

作者:希文 发布于:2006-02-28 16:21: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不能限小”是目前汽车业界的关键词,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某些地方从维护地方利益出发,暗地里还是会从各个方面对这些政策予以“引申”、“打擦边球”乃至“突破”。而这些“引申”的手法让人叹为观止。

  某地表面上说只在某些主要街道上限制小排量车,但又胡乱联系下文说要执行“欧III标准”,故意歪曲政策,把小排量车与“欧III标准”对立,一举导致只满足“欧II”标准的小排量车纷纷落马。节能、环保的理由是冠冕堂皇而无可反驳的!还有,解禁与要求“汽油机升功率大于50Kw”是个矛盾的命题,实际上,排量1.4L以下的大多数国产车都达不到该标准,微面和微型客车的技术标准更低,这客观上限制了小排量车。还有,某地从来不明令限制小排量车,但把微面按照货车管理,很明显货车是许多地方不能去的,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怎么管?

  另外,某地对汽车牌照实行拍卖制度。让一位购买小排量车的车主花费与购车价几乎相等的价钱去竞拍一块牌照,他能不心痛吗?这在客观上也限制了小排量。经济、实惠、节约,非但没有受到鼓励,反而要受到严格限制甚至惩罚。这种现象完全不可理喻,但这就是事实!为何在外国能行得通的很简单的道理,在中国就如此复杂呢?

  难怪知道六部委发布解除“限小”后,人们发出了诸如“行不通吧”?“真的吗,北京会放开吗”?“肯定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类的无奈感慨了。放眼国家要求各地执行的利民政策,有多少地方在执行中没有变样?六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对地方政府部门究竟有没有执行力?这样的政府部门怎能让群众心服?

  解禁限小,任重而道远,难度很高,时间会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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