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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车售后服务走进“阳光地带”(下篇)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3-03-07 15:17: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杨锁民

中消协:进口车投诉无法掌握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李卫东表示,因为一些进口车投诉主要由县级消费者协会受理,真正到省级协会投诉的很少,直接到中消协投诉的就更少了。目前全国有3000多个县级(含县级)以上消费者协会,由于消协系统目前还没有联网,中消协对进口车在各级消协的投诉情况很难掌握。

 李卫东认为,随着市场的开放,进口车会越来越多,相应的投诉也将不断增加,消费者也要加强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许多进口车纠纷也表明国内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律师:汽车维权何其难

 曾经代理过许多汽车质量纠纷案件的夏律师认为,从时间、精力、人力和物力上讲,国内的汽车纠纷诉讼往往让消费者“苦不堪言”,即使打赢了官司,最终也得不偿失。国内的消费者并不是没有维权意识,实际上许多案件纠纷之所以久拖不决,主要有两难:鉴定难和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汽车是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技术水平非常高。发生质量纠纷后,最有力的证据就是质量鉴定,但目前国内的相关机构和部门还不能提供完善的服务,不能证明质量问题发生在哪个环节,应该由谁负责。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也往往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这样的鉴定证明很难作为法院判决的证据。即使有权威机构出具鉴定证明,但许多国外厂商根本不认可相关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认为鉴定的标准是中国的“国标”,不具备说服力。

 由于汽车产品技术含量高,专业知识强,质量纠纷牵扯到许多的环节和技术标准,而国内相关汽车的法律法规很不完善,有漏洞可钻,也使很多质量纠纷得不到及时的解决。


专家: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长期从事汽车软科题研究的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黄继英教授认为,进口车售后服务的提高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国外厂商的重视,也需要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而最根本的是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与强大的国外厂商相比,消费者显然是弱势群体,从某种意义上讲,进口车消费者即使有维权意识,但法律法规不完善,国家不能提供给消费者有力的“法律武器”,消费者维权成本会非常高。消费者权益的根本保证不在于消费者采取何种维权方式,而在于消费者维权有多少法律依据,能得到多少法律保障,国家应该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法律后盾。

 依法办事,依法处理纠纷是世界贸易的原则,国外厂家是按法律办事的,中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就要遵循相应的“游戏规则”,依法办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是约束国外厂商经济行为的根本。

国家经贸委:服务贸易开放事关汽车产业政策

 国家经贸委有关人员认为,一些大的进口车品牌由于进入中国较早,相应的售后服务要好一些,而一些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比较晚,由于资金人才本地化等各方面的因素,售后服务还有待完善。关于汽车服务贸易开放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认为,加入WTO对汽车行业冲击最大的就是汽车服务贸易,因此汽车的服务贸易开放就显得较为敏感,国家比较慎重,开放的步伐应是逐步的。

 有关人员还认为,根据入世谈判汽车行业对外承诺的内容,汽车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牵扯到国家汽车产业政策的诸多方面,也就是说汽车产业政策将做重大修改和调整。在汽车服务贸易具体规定上根据具体情况,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做法。目前,国家经贸委正在根据国内汽车业的实际情况就相关问题做政策调研和制定工作,为将来修改汽车产业政策做准备。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

 国家质监总局的有关人员认为,目前无论是进口车还是国产车,暴露出的售后服务问题,既有国内消费环境的因素,更有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因素,二者又相辅相成。


 从消费环境上讲,售后服务应是一个庞大的概念,牵扯到生产销售、维修、零部件等环节。尤其是维修和零部件生产供应环节,一辆车销售给消费者以后,使用年限内车况的主要决定因素就是维修保养及零配件生产供应需求。由于目前这两个环节很不规范,维修企业鱼龙混杂,零配件假冒伪劣横行,造成许多汽车质量纠纷的增加。

 就法律法规而言,从原则上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相关条款不但适用国内汽车产品,同样也适用进口汽车,但国外厂商之所以在中国不执行全球统一的服务标准,漠视消费者的权益,主要原因是相关法规不严谨有漏洞可钻。尤其是部分条款过于原则化,弹性太大,没有可操作性。

展望:

冷落漠视将成为历史

在调查中发现,正是因为中国汽车市场的巨大潜力,随着国际汽车业的变化,目前世界汽车巨头已经认识到中国市场的重要性。相信随着国内汽车服务贸易的开放,世界汽车巨头会全方位进入中国市场,其销售服务网络将日益完善,不久的将来完善的售后服务会随产品一同而来,诸如三菱事件、奔驰事件等让中国消费者伤心的事情也许会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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