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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雷声大雨点小

作者:欢 喜 发布于:2004-12-20 11:24: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目前,已有7家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正式展开召回行动,涉及车辆总数30.5万辆。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的汽车召回工作日渐彰显出其维护公共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国内汽车界专家、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研究所首席经济师贾新光指出,目前在汽车召回中存在不少问题,国内进行汽车召回的都是一些小的质量问题,召回的成本低,企业进行召回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做秀。

  据悉,国外在汽车产品安全方面都是通过立法,在公共财政的支持下,进行相关的监管工作。2003年,美国共计召回了1950万辆汽车,在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刚刚创制,是一项崭新的开拓性工作,很多基础性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更多的支持和投入。据统计,今年美国进行汽车召回的数量达2500万辆,该数量已超过了我国汽车的保有量了。

  贾新光说,在汽车召回中存在不少问题。首先,对于越严重的质量问题,厂商越是隐藏,越是不召回。原因是涉及到召回后维修的成本问题。比如,油箱问题,以及涉及的汽车结构要调整的问题,召回的成本比较大。而国内进行汽车召回的都是一些小的问题,召回的成本低。其次,对于质量比较大的问题,消费者往往不能反映准确,仅知道汽车是有质量问题,但具体是什么问题,不是很清楚。

  在国外,汽车召回中明确了汽车厂商三个责任:质量责任、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如发现问题不进行召回,汽车厂商高层要判刑。

  与国外相比,中国还有很大的差距。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在中国消费者的投诉的信息比较分散,投诉的地方有工商、消协、质检、媒体等几个部门,如何集中这些信息,进行分析管理是一个问题。二是在我国交通事故中,一般是由警察来确认,并进行事故处理。而对汽车进行安全分析的工作却没人做。三是我国质检部门资金有限,没有更多的钱买车做试验。

  贾新光认为,我国汽车召回顺利实施的同时,相关的法律也需要健全,同时还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系统,最好是对有问题的汽车实施强制召回,此外,还需要有汽车三包服务,这样才能真正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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