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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增公务车一律用电动汽车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14-06-30 10:4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新增的公务车、具备更新条件的公务车、党政机关机要通讯车,原则上均采用电动汽车;新建及改建建筑,按照不低于18%的停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6月27日,北京市科委、交通委、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4-2017年)》。北京将加大公交、出租、分时租赁、物流、公务、环卫6个公共领域及1个私人领域的示范推广。
  
  按照"行动计划",公务用车要率先采用电动汽车,新增的公务车、具备更新条件的公务车、党政机关机要通讯车原则上均采用电动汽车,并在本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位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等。
  
  虽然对新能源车企是利好消息,但必须是进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企业和产品才能被采购。截至3月11日,纳入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目录的企业有6家,分别是江淮汽车、北京汽车、长安汽车、华晨宝马、上汽集团、比亚迪;产品共有7个,均是纯电动轿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不在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目录内,也不在此次"行动计划"的支持范围内。
  
  至于备受关注的充电桩建设问题,将由政府来导,2014年完成1000个快速充电桩建设,在五环内初步建成5公里半径快速充电网络;到2017年建设10000个快速充电桩。另外,明确新建及改建建筑方面,按照不低于18%的停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并将此作为规划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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