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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呈现三大细分市场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14-09-18 15:1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以来,相关部门连续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政策,公务车市场正在发生巨变,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将对公务出行方式产生巨大影响。

  然而,全国各级政府有数量如此众多的部门,各部门执行公务时也大都需要出行甚至远行。如果全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单靠保留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显然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必然会催生公务车租赁等其他的解决方式。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政府人士普遍认为,虽然公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对传统公务车市场格局产生了巨大影响,但是在执法执勤车及专用车采购、公务车租赁、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个人购车三大领域,也催生出新的细分市场,这对广大汽车厂商将是新的机遇。

  公车改革相关政策一览表

                                                                                                                                               

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时间
《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1年初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1年3月
《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财行[2011]180号) 财政部 2011年6月
《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5月
《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5月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7月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管发[2014]35号) 国管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2014年7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月


  执法执勤及专用车需求稳定增长

  《条例》、《方案》、《意见》等相关条款都明确表明,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这也表明,政府部门充分考虑到了基层单位特别是基层执法单位的实际需求。

  "对基层执法部门来说,车辆缺口一直很大。"山东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矫立波透露,"这两年公务车进行改革,执法执勤车的编制也受到影响,很多执法部门一直无法补充新车。"

  不少执法部门人士表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之后,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将具备更加充足的资金保障,这类车辆的采购数量将会有所增加。

  河北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相关人员也表示,总体上看,执法执勤车需求还会呈增长态势。一般来说,执法执勤部门车辆使用频率较高,往往是人休车不休,车辆更新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再加上新增加的需求,每年实际需求缺口都在增加。

  除了公检法司等传统执法部门对执法执勤车有很大需求外,消防、质检、工商、药监等部门对执法执勤车的需求也很大。

  除了执法执勤用车,公交车、市政环卫用车、消防车等专用车的需求也在水涨船高。据《政府采购信息报》统计,今年1-7月,公交车、专用车采购大单采购金额一直保持前列并持续增长,而且这些采购项目同时呈现出采购数量多、采购金额大的特点。从本质上讲,执法执勤车及专用车的刚性需求决定了这两类用车的增长态势。

  公务用车租赁成为新兴市场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原则是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相关政府人士表示,除了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外,还可以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车辆租赁来解决公务出行需要。政府有可能出台更加细化的政策,规范公务车租赁市场。

  日前,中央国家机关2014-2015年度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经完成招标,共有45家车辆租赁企业入围。这是中央国家机关首次大规模招标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将对业界具有示范效应,其他地方公务车租赁需求将有望快速增长。

  虽然相关政策还没有出台,但汽车租赁行业已经把公务车租赁当作未来快速增长的大蛋糕。目前,业内知名租车公司大都把公务车租赁列为重点发展的领域。某知名车辆租赁企业人士透露,他们在两年前就开始和政府机构进行公务用车租赁方面的合作。

  该人士预测,随着政策的落实,大型汽车租赁企业将得到更多来自政府的订单,公务用车的份额可以由目前整个行业的3%扩展到20%左右。这对汽车企业来说,无疑是诱人的市场机会。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东风雪铁龙等企业近日获得了租车公司数千辆不等的采购大单,该公司相关人士透露,租车业务一直是车企大客户部门重点关注的细分市场。

  相关人士表示,随着公务车租赁业务的增加,政府部门有可能出台更加细化的政策进行规范,比如规定租赁的车辆也要满足公务车"双18"等相关配备标准,也要扶持自主品牌、优先租用新能源车等,继续体现政策导向和社会功能。

  公务员个人购车市场潜力释放

  对于如何保障正常的公务出行需求,业内人士认为,对公务员取消实物配给而进行一定财政补贴,让公务员利用公共交通或者是私家车自行解决,这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该人士进一步分析,对公务员个人来说,他们更喜欢后者,因为本来个人就有购车需求,如果再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无疑会使这种需求落到实处。

  很多人预测,公务员个人购车将是未来汽车市场一大领域,再加上财政负担的事业编制人员,这一群体的购车需求将十分巨大,车企应当格外重视。

  据统计,2011年底和2012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分别是702.1万人和708.9万人。值得提醒的是,这个一数据并不包含事业单位人员。业内人士认为,加上参公的事业单位人员,总数量将达到上千万甚至数千万。很多车企已经开始瞄准这一目标群体制定相应的市场策略,进行精准的市场营销,有的已经取得一定业绩。

  东风雪铁龙在6月中旬入驻某专业媒体打造的面向个人购车的会员优惠购车平台,截止9月4日,东风雪铁龙已经收获716个来自全国的公务员个人购车订单。本来合作期限到8月底结束,如此好的业绩让东风雪铁龙大客户部门继续把合作延长到年底。

  目前,已经有更多的汽车厂商开始关注公务员个人购车,并开始采取行动,他们都想在新的细分市场抢得先机。

  相关链接

  公务车概念

  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执勤执法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配备标准

  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2.5升(含2.5升)以下、价格38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和副省长干部使用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8万元以内的轿车

  一般公务车配备标准: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二)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应急救援、警卫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依照一般公务车标准配备。

  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和警卫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党政机关配备执法执勤用车配备标准:

  (一)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

  因地理环境需要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的,应当控制在排气量2.5升(含)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16座(含)以上中大型客车不得超过45万元。

  上述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是指车辆购置价格(发票价格),不包括车辆购置税和其他相关费用。配备享受中央或地方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

  (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配备标准由各中央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商财政部确定。

  公车改革最新政策

  参改范围

  机构范围: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改革方式

  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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