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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刘义发:小型电动车应成为国民车

人大代表刘义发:小型电动车应成为国民车

作者:第一电动网 发布于:2015-03-05 14:40:18 来源:第一电动网

   2015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时风集团董事长刘义发在议案中提出,将小型电动车作为“国民车”鼓励发展,并明确标准予以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时风集团董事长刘义发
 
  刘义发表示,小型电动车具备经济环保、舒适便利等优势,满足广大用户出行代步需求。目前小型电动车续航里程约为120~200km,采用智能充电、智能防盗等信息技术,更加适应农村交通和居住现状,取代三轮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部分功能是大势所趋,加快实现13亿中国人民舒适环保出行。
 
  另外,从环保角度分析,小型电动车是治理大气污染、保证国家石油资源安全、国家电网安全的时代选择。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1.5亿辆,年消耗汽油2亿吨以上,原油的对外依存度达到58%以上。另外,有数据测算,城市空气中PM2.5的20%左右来自机动车尾气。小型电动车零排放、零污染,其大量使用,将大大减少石油资源消耗,治理大气污染。我国电力资源丰富,每天有约9~11亿度的低谷电。据测算,未来中国汽车既使全部电动化所消耗的电能也只占社会电能总消耗的10%。同时晚上充电可替电网“分散调峰”,保证国家电网安全。
 
  综合小型电动车的种种优势,刘义发建议顺应市场趋势,将小型电动车作为“国民车”,实行分类管理,引导和规范行业科学发展。
 
  2013年,工信部按照公安部最低速度不低于80Km/h、最短续驶里程不小于80Km的要求制定了“双80”电动乘用车产品标准,对全国的小型电动车进行了摸底检测,时风集团等部分具有实力的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了检测。
 
  但由于国家强制标准不完善,行业标准不规范,生产企业准入管理不明确,导致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参差不齐,产品良莠不齐。大量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以“电动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电动助残车”的名义简单装配,严重影响小型电动车行业健康发展。刘义发建议,政府部门应尽快制定准入标准,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小型电动车产品,引导和规范小型电动车行业科学发展。
 
  2014年8月,工信部、公安部、发改委等国家部委组成的调研组先后三次到山东、河北、江苏、浙江等地专题调研小型电动车。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开展了“微型电动汽车有序发展与规范管理”课题研究,提出了两种管理建议:一是作为特殊类别的“低速小型电动车”,归低速汽车类别进行管理。二是作为特殊类别的“纯电动四轮摩托车”,纳入摩托车管理范畴。而国家发改委于2014年11月征求意见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标准要求比现行新能源汽车的标准高很多,要求时速大于100Km/h及120Km/h,新建企业进入的难度很大。
 
  时风电动车
 
  刘义发表示,目前微型电动车市场化推广和产业化发展的趋势已经形成,在全国各地三四线城市、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市场深受消费者欢迎。以时风集团为例,推出GD04、D101、302等系列小型电动车。目前时风在全国各地已建立700家经销网点,在聊城地区建立电动车4S营销样板点,以及相关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同时,大批量时风电动车出口秘鲁、俄罗斯、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国家。2014年时风生产电动车50887辆,今年定下电动汽车产销10万辆的目标。
 
  为使小型电动车尽快实现政策突破,规范该行业健康发展,刘义发总结如下建议:第一,对具有汽车生产资质、产品通过检测的“双80”电动车企业及产品,建议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和工信部按现行汽车管理办法允许轿车行业外企业申请准入。
 
  第二,对达不到“双80”电动车标准的产品,建议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和工信部研究制定小型电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办法,坚持准入放宽、标准从严,肯定小型电动车的法律地位并给予路权,引导和规范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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