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逐年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
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换燃油公交车步伐
《通知》表示,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由地方统筹使用。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城市公交车补助。
中央财政对完成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地区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为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换燃油公交车步伐,2015-2019年期间中央财政对达到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省份,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其实际推广数量给予运营补助。具体标准见附件。2020年以后再综合考虑产业发展、成本变化及优惠电价等因素调整运营补助政策。
新能源存量部分年初拨付、增量部分年终清算
《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将采取年初预拨、年度清算的资金拨付方式;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将采取存量部分年初拨付、增量部分年终清算的方式,即:
在每年4月底前,中央财政对以前年度(从2015年1月1日起)已购买并上牌,且在正常运行(年运营里程不得低于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按照附件中确定的补助标准,将运营补助资金拨付给省级财政部门,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预拨资金一并下达。
当年新投入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中央财政将于下一年度4月底前,向符合条件的省(区、市)拨付运营补助资金,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清算资金一并下达;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拨付。
补助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全额用于补助实际用油者和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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