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15日起将考核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
5月5日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考核工作的通知》,通过对现阶段各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的推广情况进行考查。
《通知》考核内容包括,各有关城市(区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并重点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充电设施建设、市场开放程度、商业模式创新、地方扶持政策、组织领导及安全监管等情况进行督查。 考核方式将由四部委带队组织专家,对各城市(区域)推广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科技部电动汽车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协助四部委,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和联络工作,考核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6月15日。
《通知》明确要求,推广城市不得变相设置障碍阻碍外地品牌进入,不得要求车辆生产企业本地建厂,采购本地电池、电机等零部件,也不得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这些隐性的门槛也将是此次检查的重点之一。对于阻碍新能源汽车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地方保护将进行严查,在检查内容中明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准和目录,各城市不得制定地方推广车辆目录、不得制定地方车辆技术标准、不得强制要求进行重复检测检验,对于已经出台地方标准和目录的城市,已开展清理和取消违规政策措施的工作,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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