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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发出租车改革意见半月情况

作者: 发布于:2015-10-27 10:37:23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自2015年10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方式向交通运输部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交通运输部安排工作人员专班每天及时汇总梳理大家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修改完善好两个文件作好准备。征求意见半个月情况如下。

 
交通部发出租车改革征求意见半月情况
交通部发出租车改革征求意见半个月情况
 
  半个月来,交通运输部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和电话等多种渠道,共收到各类意见3220件。(详见图1)
 
  提出意见的有乘客等消费者代表,有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专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有传统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和“专车”平台企业等经营主体,也有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等管理人员,还有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群体。有的从感性认识的角度,有的从专业技术的角度,有的从理论探讨的角度,对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改革和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有的是赞同和支持,有的是批评和质疑;有的是表明个人对两份征求意见稿的态度,有的是针对改革重点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是对两份文件具体条款和文字表述提出修改建议,还有的是反映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情况和个人诉求等建议。
 
  经初步汇总梳理分析,除了反映当地行业管理相关问题及诉求的意见外,其余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专车”是否应作为新业态纳入管理;二是出租汽车新老业态是否应当实行数量调控;三是巡游车经营权改革问题;四是网约车的车辆条件和标准问题;五是网约车与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问题;六是巡游车和网约车价格机制和燃油补贴政策;七是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八是驾驶员权益保障问题;九是加强打击非法运营问题;十是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与规范发展问题。(详见图2)
 
  对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真诚欢迎、虚心听取并将认真研究。我们将站在构建一个科学、合理、和谐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角度,以包容开放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作风,来听取和研究大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政策,真正取得深化行业改革的最大“公约数”,体现好这次改革的重要遵循,也就是“核心是乘客为本、关键是兼顾利益、途径是改革创新、前提是规范市场、方法是统分结合”,这也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
 
  (一)“专车”是否应作为新业态纳入管理
 
  有580条意见涉及两类业态管理问题,主要围绕“专车”是否应纳入监管,是否应作为两类不同业态分类管理,以及中央和地方在“专车”管理方面的职责等。
 
  对于“专车”是否要纳入管理问题,有的认为“专车”是市场自发形成,市场可以管好的,政府就不应当管,不能借机揽权;有的认为“专车”给大家出行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隐藏并开始出现很多问题,不能由其任性发展,应当加快纳入监管;有的还指出,目前“专车”平台非法经营、不承担责任和风险、扰乱市场,应当立即关闭平台,取缔“专车”。
 
  对于“专车”纳入管理后,有的提出“专车”不能打着任何创新或者共享经济的幌子搞特殊,应当与巡游车政策一致,彼此公平竞争;有的支持两类业态分类管理、错位经营、差异化服务,并建议采取更符合网约车特点的管理模式;也有的认为,现有巡游车通过转型升级,足以提供“专车”服务,没必要新设立“专车”这类服务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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