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新一期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招标
作者:贺良雁 发布于:2020-10-13 17:58: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新一期“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在此之前,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先期进行了此项目的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在10月22日上午9:00-10:00时间段内将接受合格投标人的投标。
那么,此次北京市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有哪些新的特点呢?
16家汽车企业通过资格预审
与往年不同,此次北京市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入围采用续签加公开招标相结合的方式。本项目上一期中标的汽车企业,在新一期的价格折扣率小于或等于上一期的且原服务承诺不变的前提下,可直接续签入围,无需再参加新一期项目投标。
没有续签的,或者是新的汽车企业如果想成为北京市新一期汽车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需在通过前期资格预审后,再参加10月22日的投标,参与竞争。
据介绍,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有16家汽车企业,分别是:东风本田、广汽丰田、重庆东风风光、河南森源鸿马、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蔚来汽车、江淮汽车、南京金龙、国机智骏、神龙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集团、长城汽车、北汽越野车、爱驰汽车、零跑汽车。
此外,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而上期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给予的优惠比例为6%。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通过与“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2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购置采购项目”对比,发现“北京市2020-2022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公开招标项目减少了载货汽车和特种专用车辆(含警用专用车辆、医疗专用车辆、其他专用车辆)。据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是因为《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删除了载货汽车和特种专用车辆。
避免无效投标的三种情形
据了解,“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协议执行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续签后再举行公开招标,是为了让更多企业有机会参与新一期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服务,使采购单位有更多的车型可选择。同时,也给新的汽车企业提供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
汽车厂商应该抓住此次机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在投标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投标人为避免无效投标,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招标文件中所有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完全响应。
第二,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应当提供书面说明材料来证明报价的合理性。
第三,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的投标人公章,必须是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签字或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重视采购车辆的技术和服务
据介绍,此次北京市2020-2022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评标标准分值与上期相比有变化。其中,技术服务分值比上期技术服务分值提升了6分,变成了56分。可以看出北京市公务用车协议供货越来越重视采购车辆的技术和服务。
技术和服务部分总分为五个评价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技能性能;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服务承诺;其他服务承诺。
其中,技术性能和服务承诺这两项评价内容占较大分值,分别为21分和25分,依照具体标准执行情况可得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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