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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已获批 年底前完成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0:16:29 来源:扬子晚报

   根据中央的统一要求,各地方党政机关车改应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那么,江苏的公务车改革到底怎么进行,一直备受关注。记者昨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目前江苏的车改总体方案已获中央批准。

 
  “一旦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就可实施。具体实施时间要视准备工作而定,省里也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中央要求各地公车改革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江苏省肯定要按这个时间表组织实施。”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车改总体方案已获中央批准,但组织实施涉及许多具体问题,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越细致周密,组织实施就越顺利。
 
  对于车改方案中,市民关注的交通补贴额度还有公车司机安置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公车改革,中央对参改单位、参改人员、参改车辆、改革总的节支率等有明确要求,车改后的公务交通补贴也有上限规定,我省均严格执行中央规定。
 
  而对于公车司机等司勤人员的安置,我省也将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的指导意见。
 
  当然,车改也不能影响到正常的公务活动以及公务人员的正常出行,对此,江苏省在车改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市、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产品供给,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要及时研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去年底公布的《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提出,从2015年起在全省推行公车改革,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办法》要求,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非工作期间回单位停放制度。公务用车的购置、保险、维修、加油等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超标配车情节严重的领导干部甚至会面临被撤职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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