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是否限行拟由地方政府定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09:18:04 来源:京华时报
□专家观点
公众担心政府滥用限行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设置“机动车限行”条款,确实争议较大,一些人担心地方政府利用这样的条款,以防治“大气污染为名”行“限制机动车行驶”之实,但实际上限行的主要目的却是“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
王灿发表示,在开专家论证会的时候,不少专家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给了政府这样的权力,地方政府会不会滥用,有这种担心。这种观点反映了公众对地方政府权力行使的担心。
不过王灿发表示,删除限行授权条款不能用绝对的好坏去评价。限行措施对防治大气污染和缓解交通拥堵有一定作用,但对公民财产权的行使产生限制,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利的方面。“至于这种利益怎么平衡,最终还是由人大常委会来决定”。
“删除限行授权条款,实际上是从一个极端跑到另外一个极端,是不理性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说,北京市从2002年就开始实行黄标车限行,逐步从二环以内,二环、到五环到六环,今年1月1日起,包括远郊区县的主要街道都限行,这种限行措施一直在做,并且形式上有法律依据,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地区,可以根据国务院的规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这规定虽然是比较笼统的授权,但在形式上有法律依据。
“所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不应该是删除这一条款,而是应该进一步完善,把它实施的条件、依据、补偿与否,都进一步明确,并且应该授权国务院进一步细化这个规定,避免以后各地出现北京一种限法,河北一种限法,公众出行造成不便。”竺效表示,黄标车限行是国际通行的惯例,限行措施也需要有一个逐步提升的过程,留一种可能性,为未来做制度准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最堵城市北京杭州广州排前三
网友评论
- 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机电设备、数控车床更正公告
- 鄢陵县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银川市行政中心2016年维修改造项目---屋面防水及地上停车场、直燃机烟道维修改造公开招标更正公告2号
- 衡水市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车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新乡县古固寨镇祥和社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管网、停车场铺装及绿化工程变更公告
-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市售车用油品及添加剂质量专项抽查政府采购项目第三包:市售油品质量摸底更正公告
- 江西恒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湖区大院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纯电动封闭式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HXZB2016-004-04】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