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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举行2017-2019年度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17-10-30 17:55: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根据公车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16年年底全国公车改革基本已完成。车改完成后,有些行政、事业单位需要补充新的车辆,有的则需要更换车辆,面对各单位的公务用车需求,现在全国很多地方已经开始组织新一期的公务用车项目招标。
 
  10月24日,浙江省举行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品牌入围公开招标。
 
  此次招标结果浙江全省共享,即本次最终确定的入围品牌、价格和售后服务等适用于浙江省省本级及浙江省各市地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0月26日,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公示了中标企业名单,共有29家汽车企业入围。
 
  据悉,此次招标结果的有效期是2年,即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止。
公务用车招标
 
  自主品牌入围占比50%
 
  据介绍,本次招标采购共分五个标项,其他车辆暂不列入本次采购。标项一:5座小型汽车,5-12万元(以投标价为准,含12万元),排量≤1.6;标项二:5座小型汽车,12-18万元,排量≤1.8;标项三:7-12座汽车,10-25万元,排量≤2.5”;标项四:13-36座中型客车,采购价≤45万元”;标项五:36座以上大型客车,采购价≤65万元”。
 
  其中,5万-12万元,1.6L排量以下的5座小型汽车,共有13家汽车企业中标;12万-18万元,1.8L排量以下的5座小型汽车,共有14家汽车企业中标;10万-25万元,2.5L排量以下的7-12座汽车,共有12家汽车企业中标;13-36座,45万元以下的中型客车,共有10家汽车企业入围;36座以上,65万元以下的大型客车,共有3家企业入围。(具体企业中标名单见图1)
 
  值得关注的是,自主品牌在此次招标中表现突出。在1.8L排量以下的5座小型汽车市场,合资品牌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然而现在自主品牌开始与其平分秋色。像5万-12万元的小型汽车,13家汽车企业中标,6家是自主品牌;12万-18万元的小型汽车,14家企业中标,50%是自主品牌车企;10万-25万元的7-12座汽车,12家汽车企业入围,7家是自主品牌,超过50%的入围比例。中型和大型客车市场,更是自主品牌的天下。
 
  当然,自主品牌的入围比例提高,与政府采购对其的支持密不可分。像在此次评标中,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就占6分。
 
  另外应当注意的是,新能源轿车报价应为政策补贴后价格。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标项5
图1
 
  评比综合实力 价格不是唯一
 
  此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参考价格(优惠率)、根据公务用车的适用性、投标人总体情况、服务质量、车辆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审查、评估。每个标项按分值从高到低推荐入围供应商。
 
  价格虽然很重要,占有40分,但入围汽车协议供货目录后,后期的销售服务也很关键,所以全省销售及维修网点、供货保证、投标商及代理商基本情况等也是评标专家考虑的重要因素,此次招标中,与服务有关的分值占32分。
 
  除了价格和服务,车辆的主要技术性能也是主要的评比因素,毕竟作为各机关单位的一线工作用车,品质、性能和安全是基本保障。
 
  此次汽车协议供货的有效期限是2年,而现在车企车型更新换代频率加快,在有效期内,如果有新车型或者车型换代怎么办?
 
  中标单位可在汽车供货期内(2017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申请将新生产的车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但必须向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在厂家指导价的基础上,其优惠率须不低于该车型所属价格区间所在标项的所有中标车型优惠率的平均值。原中标车型因停产、升级等原因更替为新款车型的,仍执行该老款车型的相关承诺。
 
  在协议供货期间,如发现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协议价格在完全可比情况下高于非协议供货商价格如何处理?
 
  采购单位在经同级政府采购中心核实,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确认后,可以向非协议供货商购买。同时同级政府采购中心将按规定提出对该供货商的处理意见,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协议供货资格,并列入不良供货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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