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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消防大队供液消防车和供气消防车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7-10-27 16: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消防车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8070020007
项目联系人:杜红
项目联系电话:0310-3856505
采购人:涉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涉县清泉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3890119
代理机构: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涉城镇将军路与裕华路交叉口东南侧裕华新区1-5-7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3856505
预算金额:21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2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中介服务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南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信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银行开户许可证、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2、如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授权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品牌及型号)、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接受报名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3、产品必须具有中国CC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否则投标无效;5、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2
技术要求:1、供液消防车(用于装载泡沫灭火剂5顿以上)一辆,货物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要求标准。2、供气消防车(用于装载替换空气呼吸器气瓶,并实现灾害处置现场压缩空气实时充装)一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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