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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立公务用车供应商信息库

作者: 发布于:2017-10-12 17:19: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近期建立北京市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购置供应商信息库。
 
  据了解,建立供应商信息库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实现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同时也是为了今后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和标后的基础管理工作。
 
  据悉,参加新一期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都可以申请进入供应商信息库。
供应商信息库
 
  那么,具体如何申请呢?
 
  10月13日前,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进入“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综合查询平台”,选择“车辆定点购置综合查询系统”,之后点击 “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质审核系统”进行注册、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材料。
 
  当然并不是只要申请了就能通过,供应商递交的资质文件还必须经过专家的审核。在审核中发现遗漏的将允许补正,补正具体时限将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纳入本期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购置供应商信息库,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17年10月19日公示资质审查结果。审查结果不作为新一期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购置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依据。
 
  参与申请的汽车供应商应该注意,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活动时,必须出具授权书,授权书均须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参加供应商信息库入库工作递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针对本次入库活动。在参与新一期车辆购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正式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供一份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另外,参与申请的汽车供应商还必须提供一份信用记录声明。不提交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的供应商视为此项要求不合格。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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