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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机关将试点新能源汽车租赁

作者: 发布于:2017-09-09 11:04:11 来源:潇湘晨报
  绿色、低碳出行将成为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出行的重要方式。9月8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省直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部署会,按照会议工作部署,今年年底前,省直机关将建设不少于2000个充电桩,覆盖长沙市区各个方位,投放新能源汽车300台,方便机关人员出行。
 
  首批布局单位充电桩年底前建成
 
  会议提出,省直单位应在现有或新增停车场内,根据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和规划,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布局和设置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建设充电桩。首批重点布局单位充电桩的建设,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单位原则上在2017年年底完成,最迟不得超过2018年6月30日。
 
  由于当前部分省直单位停车位远不能满足需要,亟待建设立体智能车库补充。立体智能车库由建设单位根据自身需求,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并依据相关规定程序确定企业,采取最合适的方式建设。

  试点企业将提供多种租赁服务
 
  从2017年10月起,各省直机关保留4辆及以上一般公务用车的,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时,原则上至少配置1辆新能源汽车,条件成熟时按保留车辆数量和相应比例增配新能源汽车。
 
  省直单位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服务试点企业要按双方签订协议,开展相应工作。试点企业为省直单位投放不同规格、类型新能源汽车,为单位或个人提供长期租赁、短期租赁和分时租赁服务。原则上,2017年年底前,首批重点单位要根据需求投放一定数量新能源汽车,其他单位可根据要求逐步投放,达到车、桩、网一体化的要求。
 
  绿色共享是此次推广工作的主基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瞿正辉表示,试点企业之间应坚持互联互通,并逐步打通省直单位与外部的联通,促进共享汽车目标的实现。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探索内部停车场与充电设施在非工作期间对外开放的错峰管理机制,挖掘单位充电设施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潜力,推动单位内部充电设施与社会公共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单位内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共享共用服务,达到方便省直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出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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