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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美丽七星?清洁城乡”活动领导小组塑料垃圾桶及清运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9-11 17: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塑料垃圾桶及清运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33-1741146C6B6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映晖

项目联系电话:0773-369678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美丽七星?清洁城乡”活动领导小组塑料垃圾桶及清运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1709/t20170904_8793141.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塑料垃圾桶及清运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0633-1741146C6B61

三、采购人名称: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美丽七星•清洁城乡”活动领导小组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普天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  唐树广, 0773-583206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桂林市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

项目联系人:廖映晖, 联系电话: 0773-369678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9月4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9月11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改:

     1.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中“其他”第二条“成交供应商供货前需提供所有序号样品各一个(辆)给采购人核查,并提供喷字图样给采购人确认,如不能提供或不符合则视为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虚假应标进行处理;如供货产品与提交的样品不一致,则视为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第三条“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为: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商务要求中“其他”第二条删除,原第三条“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变更为第二条。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1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美丽七星?清洁城乡”活动领导小组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普天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树广0773-5832069/212619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廖映晖0773-369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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