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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即将实施

作者:童佳艺 发布于:2017-06-27 09:31:35 来源:杭州网
   2005年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确立了品牌授权销售的单一体制。之后多年,4S店垄断性经营问题日益凸显,市场竞争不充分、流通效率不高、零供关系失衡、汽车及零部件价格虚高、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备受社会诟病。
 
  日前,商务部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管理办法的施行意味着今后消费者买车不一定要去4S店,消费者的话语权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提升。
 
  一线城市的购车优惠幅度会比其他地方的优惠幅度要大,可受户籍或居住地的影响,许多人只能“舍近求远”跑更远的路,买更贵的车!新《办法》出台以后就能很大程度地方便到消费者,当然也会使周边城市的购车需求量一下涌入到大城市内,短时间内形成卖方市场。但最后肯定也会在供求关系中平衡下来,最后受惠也还是刚需的异地购车。
 
  新规明确规定,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在交付汽车时,需要同时把机动车的各种手续,包括整车出厂合格证、三包凭证同时交给车主。7月1日起,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如果再遇到“捆绑”销售、任意搭售套餐、加价等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这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的权益将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各大经销商坦言,今后汽车销售将实现“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进行销售,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为多个品牌汽车提供售后服务,消费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购买汽车、享受服务,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汽车品牌销售的垄断被打破后,市场透明度也会更高,既能有效促进汽车行业的良性竞争,也将给消费者带来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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