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需实名租车
作者: 发布于:2017-06-05 08:49:10 来源:南方都市报
私家车能加入“共享汽车”吗?汽车租赁经营者掌握个人电话、信用卡、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如何保证用户信息安全?交通运输部昨日发布《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承租人实名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明确鼓励共享汽车分时租赁模式,并鼓励地方政府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方式促进分时租赁模式的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将私家车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有关规定,也可从事分时租赁业务。
私家车变更性质可用来租赁
近年,中国汽车租赁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分时租赁模式,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共享汽车”,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兴起。“汽车租赁是满足社会公众个性化出行、商务活动、公务活动和旅游休闲等需求的交通服务方式,对于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提升出行品质具有积极意义。”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说,总体而言,中国汽车租赁业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服务能力不足、法规政策建设滞后、企业经营风险较高、分时租赁新模式亟待引导等突出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不相适应,出台《征求意见稿》十分必要。
对于私家车辆是否能进入分时租赁市场,此前有不同声音。对此,该负责人说,如果将私家车的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有关规定,也可以从事分时租赁业务。不过,广州交通研究专家苏奎认为,“私人车辆”有不同解释,除了可以定义为普通个人的私家车,也可以定位为社会企业闲置的非经营性车辆,交通部介绍的情形更适合后者。他同时认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模式,也是鼓励的方向,“新能源车结构简单,维护成本低,同时环保。”
优惠停车费解决停车难问题
与共享单车不同,共享汽车体量大,大量的投放意味着需要更多道路资源,因此有观点认为停车难是造成共享汽车“虚热”重要原因之一。对此,《征求意见稿》指出,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来推动租赁车辆在依法划设的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租赁车辆使用便利度。
但也有观点说“对共享汽车实施停车费优惠措施,或有侵占公共资源为企业提供便利之嫌”。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回应,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停车难是分时租赁经营者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在一二线城市核心地段。同时,受停车场地限制,用户只能定点取车、定点还车,影响使用便捷性、用户体验。通过停车费优惠等方式,推动在城市路内停车泊位“随取随还”,可为分时租赁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南都记者从交通部了解到,已经有部分城市开展积极探索,通过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只需每年缴纳固定费用,其车辆即可在市区内合法划设的路内免费停放。
鼓励开发汽车租赁保险产品
南都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对用户身份的核查进行严格规定。要求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具备身份查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对承租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原件进行查验,并将有关信息在车辆租赁合同中记录,载明所有驾驶人身份证件和驾驶证信息。如果承租人为个人,应查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驾驶证原件;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租赁车辆应交付给经过身份查验的承租人,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应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在保险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车辆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时按照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投保,鼓励汽车租赁企业与保险公司根据汽车租赁业务特点和风险大小,开发保险产品。苏奎认为,分时租赁和传统租赁模式有很大不同,公共性更强,因而需要创新保险模式,控制安全风险,才能更好保障各方利益。
数读
汽车租赁中国市场现状如何?
汽车租赁业户6301家
租赁车辆总数 约20万辆
市场发展规模 每年20%左右速度增长
焦点
如何保证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称,汽车租赁经营者掌握了个人电话、信用卡、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以及城市交通、地理位置等敏感信息,一旦发生泄露,将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分时租赁经营者应遵守《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相关信息,不得超越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和国家信息安全。
观点
共享汽车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核实用户信息是确保共享汽车使用安全最重要一环
共享汽车刚兴起,不少人说它会像共享单车一样成为中国市场一个新风口,经过一年多时间,市场反应不如预期,用户褒贬不一。但不少业内人士看好共享汽车市场,需求量仍然很大,加上国家鼓励政策,共享汽车会再度“发热”。
共享汽车每年增速20%-25%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院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王浩介绍,根据数据分析,共享汽车每年以20%-25%速度增长,市场资金规模在400亿-450亿元,车辆规模也达45万-50万辆,“与美国、欧洲比相对较小,还有一个很大发展空间。”
在之前“中国一线城市共享汽车出行分析报告”发布会上,北京T O G O途歌C E O王利峰说,通过大数据平台调拨,在北京地区,每辆共享汽车平均每天使用频次达5 .1次,平均每次行驶距离20公里,是普通私家车4倍以上。上海、广州、深圳三地也有着相似数据表现。
但共享汽车行业要想再次勃兴,一些制约因素绕不开。王浩认为盈利模式不是很明显,停车位资源获得成本较高;违章处理现在记录在车辆上,共享车积累违章次数就过高,导致不能使用;企业处理违章也要一定成本,如联系租车人员等,这些影响较大。《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下一步将推动和公安部门联合进行违章处罚。
鼓励生物特征技术核查租赁人
近期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也让共享汽车租赁人身份核查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焦点。4月25日,四川22岁大学刚毕业的张鹏驾驶共享汽车在成都天晖路一居民小区门口撞上路人致一死一重伤。交警发现张鹏的驾照已记满12分,是用朋友账号预约解锁,他朋友也没到租车现场。
王浩认为,目前没有具体、统一规定说明共享租车信息需要采集、核对什么信息。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处长苏奎也表示,共享汽车管理、用车成本降低许多,但安全风险系数增大。租赁公司与租客不直接见面,不通过人为方式核查个人信息,安全隐患大,因此核实用户信息是确保共享汽车使用安全最重要的一环。
一些地方此前相继出台共享汽车指导意见。4月底广州道路运输协会出台《广州市共享汽车(分时租赁)行业服务规范(试行)》,对核查租赁人身份进行严格规定。一些共享汽车企业已在探索生物特征技术进行租赁人身份核查。Gofun在北京、佛山等地率先启用人脸识别技术,还正在研发身份证二次核验、疲劳驾驶监测、危险驾驶行为的学习等技术。
共享汽车是否会再造神话?
对共享汽车企业进行细化管理同时,广州对用户的行为也进行规范。根据广州共享汽车(分时租赁)专委会建立的分时租赁“不良信用”共享系统,有“故意损坏车辆内饰和外饰”、“归还车辆时未关闭车窗或车灯”等行为的用户将被列入黑名单,有效期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地方共享汽车规范政策出自行业协会,有市民担忧“不是政府出台的政策,恐怕没有约束力”。苏奎则认为,共享汽车是新事物,在发展初级阶段不适合用强制手段“管死”,行业规范虽然没有法制约束力,但有责任感的企业、个人会自觉遵循。通过行业规范的试行,也能让地方政府更好观察行业发展情况,为后期出台共享汽车政策奠定基础。
共享汽车是否会复制共享单车“一夜神话”?不少人认为不会再现,因为在整个交通体系里,共享汽车属于补充作用。《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与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相比,分时租赁仍然是非集约化的出行方式。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5月库存预警指数继续回落
下一篇:汽车租赁新政传递了五个信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