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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十三五”新能源汽车规划如何落地

作者:张静 发布于:2017-03-13 18:58: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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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汽车是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个重要关键词,如何加快新能源车的推广备受关注。
 
  为此,很多新能源推广城市都制定了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十三五”规划,政府采购信息网/报记者发现,各省市的新能源汽车任务目标群体主要分配在公共领域的交通工具上,例如政府采购、环卫、出租、邮政、物流配送等。一是在这些领域推广新能源车更容易一些,具有规模效应;二是这些领域具有示范效应,例如政府采购,对拉动个人消费市场有引导意义。
 
  政府购买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50%
 
  国家对新能源车的发展和推广寄予厚望。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强调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提升电动汽车整车品质与性能。到2020年,实现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
 
  而政府采购在新能源车推广方面担负着重要的责任。
 
  2016年2月2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措施。明确表示,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程式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
 
  之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规定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方案》提出: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在环卫、邮政、旅游、公交等更多领域和更广泛用途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方案》还明确规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除“整车购买”方式外,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租赁等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
 
  从30%到50%,说明国家对新能源车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北京:2020年纯电动汽车达到40万辆
 
  据了解,截至2016年9月,北京在区域出租、环卫、公交、物流、驾校以及私人等领域共推广新能源汽车突破8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2000余辆;电动出租车3310辆,其中城区出租车610辆;纯电动租赁车8874辆,预计今年将超过1万辆。
 
  2016年8月,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北京市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要达到40万辆左右,电动公交车力争达到1万辆以上。
 
  其中《规划》规定公交领域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力争达到70%,淘汰国Ⅱ及以下标准老旧机动车,在环卫、出租、郊区客运、邮政、物流配送等行业,加快更新使用新能源车和符合国家新排放标准的车辆。
 
  甘肃:在公务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车
 
  为抢抓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大机遇,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也发布了《甘肃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甘肃省要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并逐年提高比例。
 
  2016-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分年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1.5%、2%、2.5%、3%。
 
  在公务、出租车与商业租赁领域,大力推广纯电动汽车。《方案》中规定,到2020年,形成年产6万辆纯电动轿车及1000辆纯电动新能源客车生产基地。
 
  另外,甘肃省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方面形成多种领域商业模式。
 
  在公务服务领域中,形成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中,形成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模式;在自驾租赁领域中,形成纯电动汽车微公交模式。
 
  江苏:新增公务用车新能源比例要占到50%
 
  江苏省在推广新能源汽车又是怎样规划的呢?
 
  据《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江苏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超过25万辆,到2020年形成以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推广应用的格局。
 
  《方案》中规定各地要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城市客运,公路客车以及环卫、邮政、物流、市政、工程、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到2020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80%以上。
 
  另外,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也要积极购买和租赁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其购买的新能源汽车要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50%以上。
 
  对于购买符合国家要求的新能源汽车,江苏省也按照国家的补贴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地方补贴,并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三亚:2018年后公务用车都要使用新能源车
 
  根据《三亚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以2020年底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6000辆(其中,2016年为600辆)为工作目标。
 
  新能源汽车在推广应用上涉及多个领域,包括能源、环保、交通、财政、安全等,这就要求各区政府要建立新能源汽车组织机构,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的需要。
 
  《方案》中显示对10种车辆提出了推广应用,只有对私人用车上规定广大市民要多了解并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没有在使用比例上做出明确规定。
 
  其中,在公交车方面,鼓励使用纯电动公交车,2016-2018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达到80%,2019-2020年达到90%。
 
  2016-2017年,公共机构每年新增或更换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不低于75%;2018年采购公务车除特殊情况外,要100%选用新能源汽车。
 
  租赁用车中,汽车租赁单位也要100%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使用纯电动车。
 
  在三亚市每年更新和新增的车辆中,邮政快递车和园林环卫车的比例都不得低于50%。
 
  此外,《方案》中规定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资金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按照地方与中央1:1的比例补助,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出厂指导价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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